政府采购交易信息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年度框架招标
二、 项目编号:XM-2017-3300-A001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内容
1 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耗材、摄影器材、电脑及配件、电子产品等
2 五金日杂 日用百货、箱包、五金电器、塑料制品等
3 医疗药品 处方、非处方、中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
4 印刷产品 票据、图书印刷、信封、宣传画册等
5 广告制作 展板制作、美术设计、发光字、广告灯箱、条幅等
6 副食品 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
7 军人服务社 食品、日用百货
8 豆油 压榨 非转基因油
说明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供应商一次只能参投一个项目。
(五)第六包和第八包的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卫生许可证》、《肉类水产检疫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7年 1 月 26 日至 2月10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 武警861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卫生许可证》、《肉类水产检疫证明》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第六包供应商需提供);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 1月2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月 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武警8610部队物资采购中心。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17年 2月 20日9时00分(以通知时间为准)。
(二) 开标地点:武警8610部队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和《武警部队通用日常业务信息系统》上同时发布。
九、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2*****959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号
邮政编码: 124010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10部队后勤部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8610
招标人:武警8610部队采购中心
2017 年1月 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