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化【2016】2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化工园区C区。
2.3工作服务期: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30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标段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合成气脱瓶颈及醋酸填平补齐项目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气化单元改造: GE水煤浆气化改造;增加黑水过滤器、增加文丘里给水泵、低压煤浆泵(3台)、碳洗塔给料泵、更换真空泵;脱氧水槽内件改造,增设脱氧水槽放空气回收系统、增加废水管线;新增1套灰水处理系统(包括沉降槽、灰水槽、低压灰水泵);更换添加剂制备泵、更换现有低压灰水泵电机;3台气化炉内件改造(更换烧嘴,更换激冷环、上升管、下降管、渣口砖,扩大渣口直径);煤储运增设除尘措施。
2.变换单元改造:变换气系统的变换炉上部空间改装催化剂、增设1台脱毒槽、1#气液分离器改用高效分离器、变换线入口增设1台低压蒸汽发生器及相应的气液分离器;非变换气热回收系统新增1套热回收装置(从现有中压蒸汽发生器入口处抽出一股变换气与扩能后增加的粗合成气混合);汽提系统新增1套汽提装置(包含1个汽提塔,2台换热器,1个气液分离器,4台离心泵)。
3.低温甲醇洗单元改造:变换气吸收系统更换部分吸收塔塔盘和E021603尾气/甲醇换热器;非变换气吸收系统新建1套非变换气吸收系统;再生系统增加2台贫液甲醇泵、热再生塔回流泵、废水泵;增加1台尾气洗涤塔、H2S浓缩塔更换部分塔盘、热再生塔更换部分塔盘;新增串联1台贫/富甲醇换热器、更换1台废水换热器;冷冻系统更换冷凝器。
4. 甲醇合成与精馏单元改造:合成回路增加高效分离器、水冷换热器,合成气压缩机循环段出口增加流量计;精馏系统的预精馏塔同加压塔之间串联1台中压塔,增加1台尾气回收塔、增加4台换热设备、增加1台回流罐,更换常压塔废水泵P2104、汽提塔废水泵P2105共4台泵,新增1台粗甲醇进料泵。
5.新建一座35kV变电所及2路35kV电源,中心控制室、机柜间依托甲醇运行部原有设施,新增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无线扩音对讲系统、通讯系统需接入甲醇运行部原系统,需考虑与装置原有系统的兼容性。分析化验室依托甲醇运行部原有设施,不新建化验室和不新增分析仪器设备。
6.新增煤浆提浓装置、PSA-CO装置。
2.6项目投资:项目可研总投资415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无损检测B级及以上资质;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
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五年以来有承担过的化工石油工程类工程质量检测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提供不少于一份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近5年工程质量检测的服务合同、验收报告等;)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本工程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工程质量监测), 五年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和已完工程质量评价文件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工程质量监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和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五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内容:
重点是对设备、原材料材质及焊接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抽)测,具体以招标方及招标方授权的监理等单位委托的内容为准。投标方按委托的检测内容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
1、采用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光谱分析等手段对建设过程实体焊接质量进行抽查。
2、采用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光谱分析等手段对进厂材料及构配件质量抽查。
3、采用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光谱分析等手段对进厂设备质量抽查。
4、采用底片复审和复位、工艺方案抽查、见证报告抽查、操作人员资格核查等方式对参建检测单位工作质量进行监测。
5、采用定量光谱分析对成线后合金工艺管道组成件及焊缝的材质进行符合性检查。
6、建设单位委托的其它监测内容。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8日(工作日,每天09时3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发展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315室】。
(3)投标人必须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成功办理入库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购买费的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购买标书费底单盖公章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底单(加盖投标人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6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标书购买费的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 2月 23日 09时00分至10时 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10时30分。
6.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6.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7.1开标时间:2017年 2月23日10时 30分。
7.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王文; 电话: ****-******* 138*****916;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11.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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