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吨/年全水溶硫酸钾氯化钾干燥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6万吨/年全水溶硫酸钾氯化钾干燥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氯化钾干燥装置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外进行招标。
二、本次招标按规定招标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密封投标、公开揭标、公正评标的方法。
三、招标内容: 6万吨/年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氯化钾干燥装置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及工艺参数见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
四、根据铜检会字〔2014〕02号要求,投标人原则上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出具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查询的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贵单位如符合条件,可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招标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企业可将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1@qq.com">电子邮箱发邮件到********1@qq.com邮箱,视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上午11:30。
五、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 | 发招标文件 | 2月7日 | 铜陵嘉事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 招标答疑 | 发邮件 | scy0808@sina.com |
3 | 投标书寄送截止时间 | 2月21日9:00 | 铜化集团第四会议室 |
4 | 开标时间 | 2月21日9:10 | 铜化集团第四会议室 |
注:时间安排若有变化,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招标单位:铜陵嘉事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联系人:佘成玉 电话: ****-*******
(铜化集团) 铜陵嘉事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二月三日
技术方案要求、质量保证及其他违约责任第一章技术要求1.1总则1.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全水溶硫酸钾项目氯化钾干燥装置设备的采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配套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制造、结构、性能、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用的技术要求。
1.1.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相关国际通用标准和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关的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1.3投标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保证产品设计方案完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中招标方对产品质量、性能及运行寿命要求。投标方为满足本技术规格书中招标方对产品的质量与性能要求需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时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价,且投标方须将相应的方案提交招标方确认后才可实施,否则招标方有权作不合格品处理。
1.1.4投标方对本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或采购)的产品。凡在投标方供货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均由投标方负责。
1.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设计、制造、组装、指导安装、调试直到设备移交前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数量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须遵守这些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招标、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1.6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采购该产品所用于具体工程的技术要求向招标方提供合适的产品,投标方提供产品的方案:包括(但不局限于)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选型、材质、标准等等,投标方对产品的设备选型、材质等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方案需得到招标方的确认,但招标方对产品方案的确认,并不免除投标方在其所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工程技术要求时,其要承担的及时更换和赔偿招标方损失的责任,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总体性能要求。
1.1.7投标方有负责指导安装的责任和义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投标方现场人员的错误指导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由投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1.1.8投标方应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最新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1.9本技术规格书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本工程设备采购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0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须有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投标方将被视为缺供),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1.11所有计量单位须采用国际单位制。
1.1.12凡由投标方设计、制造及供货等问题造成投标方变更及其它直接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对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招标方通过邮件或传真告知投标方48小时后,投标方没有使设备正常运行,招标方无需再通过投标方同意,有权直接对现场设备进行处置,且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1.2 工程概述1.2.1建设地点
本工程工作范围包括原料氯化钾干燥及其附属装置、辅助设备以及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培训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地点:安徽省阜阳颍上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
1.2.2气象条件(气温、气压、海拔、湿度、地震烈度)
工程所在地区属于中纬度暖温带半干燥季风区气候,有显著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春季多风,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气候干燥;夏季湿热多雨;秋季降水突减,天气稳定;冬季漫长、干冷、少雨雪、多大风。主要气象条件如下:
(1) 气温
年平均气温12.9℃
绝对最高气温41.2℃
绝对最低气温-22.5℃
最热月(七月)日最高气温平均值31.1℃
最冷月(一月)日最低气温平均值-8.4℃
(2)空气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66%
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81%
月平均最小相对湿度56%
(3) 大气压力
年平均气压101.09kPa
月平均最大气压102.12kPa
月平均最小气压99.78kPa
极端最高气压103.97kPa
极端最低气压98.13kPa
(4)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628mm
日最大降雨量117 mm
小时最大降雨量64 mm
十分钟最大降雨量23 mm
最大年降雨总量1119 mm
(5)雪
最大积雪深度270 mm
雪荷载0.3kPa
(6)风
瞬时最大风速(地面以上10米处)40m/s
风荷载(地面以上10米处)0.4kPa
年平均风速2.9m/s
年主导风向南西南
夏季主导风向南到南西南
冬季主导风向南西南
(7)最大冻土深度0.55m(地面以下)
(8)雷暴日数
年平均日数31天
全年最多日数43天
1.3规范和标准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气流干燥机》JB/T8714-1998
《工业旋风除尘器技术条件》JB/T8129-2002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GB/T13275-1991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GB/T3235-2008
《化学工业耐火、隔热材料设计选用规定》HG/T20683-2005
《工业通风机 噪声限值》JB/T8690-1998
《通风机转子平衡》JB/T9101-1999
《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1236-2000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JB/T8689-1998
《螺旋输送机》JB/T 7679-2008
《圆柱齿轮 精度制》GB/T10095-2008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1804-2000
《机械密封产品验收技术条件》 JB/T 4127.3-1999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T?2888-2008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GBZ1-2010
《标准电压》 GB156-2007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755-2008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T 4942.1-2006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 10068-2008
《旋转电动机噪音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音工程测定方法》 GB/T10069.1-2006
《旋转电动机噪音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音简易测定方法》 GB/T10069.2-1988
《旋转电动机噪音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音限值》 GB/T10069.3-2006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T 997-2008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71-2006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1993-1993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要求》GB14711-2006
《旋转电机尺寸和输出功率功率等级第1-3部分》 GB4772.1-1999
《电压为690V及以下的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的起动性能》JB/T8158-199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 第5-8部分》 GB/T2423.5-8-1995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GB/T1032-201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8613-2012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12497-2006
《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起动性能》GB/T 21210-200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T13957-200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7251
《低压固定封闭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24275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4048
《低压固定封闭式成套开关设备》 JB/T5877
注:以上规范均应按现行版本执行。
1.4技术要求1.4.1.技术参数
一、物料特性及设计条件
1、处理介质:氯化钾;
2、处理能力: ~1.16 t/h(干燥前);
3、原料粒度:~0.5 mm(估计值);
4、相对密度(水=1):1.984
5、干燥前水分:6.0%;
6、干燥后水分:1.0%;
7、干燥介质:水煤气燃烧产生的废烟道气
烟气温度:250℃
烟气成分:CO25.35%;H2O6.97%;N219.90%;空气67.79%
烟气密度:~1.288 kg/Nm3
8、干燥方式:气流干燥;
9、干燥系统配置要求
螺旋给料,喂料斗内设旋转破拱器;
干燥管底部设打散机(建议采用鼠笼式);
尾气处理采用一台旋风+一台布袋除尘器+一台引风机的方式。
10、系统布置
尾气处理系统布置于约+12.0m平面,干燥管中心距旋风约7m。
二、设备材质要求
主体材质为Q235-A;布袋除尘器考虑耐温、防腐;旋风除尘器、脉冲气流干燥器采用304不锈钢,厚度为3mm。
三、供应商的供货范围
干燥系统全套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每台套主要为:脉冲气流干燥器1台套、打散机1台套、螺旋加料器1台套、旋风分离器1台套、卸料器(关风机)1台套、引风机1台套、布袋除尘器1台套、螺旋输送机1台套、控制箱及配套电仪1台套(防爆)等)。
四、设备安装环境
1)防爆区域;
2)总体室内布置,旋风除尘器露天布置。
五、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设备的供应商确定后,要求供应商在10天内提供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型号、
装配图、管口连接尺寸、所配驱动电机的功率和电机型号以及基础图、安装尺寸。设计院根据设备安装资料确定最终布置,可能对螺旋给料机长度进行调整。
1.4.2.基本要求
为防止堵料,旋风椎体上应装振打装置。
不保温碳钢材质须采用氟碳漆防腐,氟碳漆基本工艺:涂装前对基体表面进行除锈处理,标准按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进行,采用氟碳漆防腐的除锈等级达Sa2.5级。
底漆环氧富锌防锈漆2道80um
中间漆环氧云铁1道40um
面漆金属氟碳漆2道70um
设备外壳表面色:招标方提供。
1.4.3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电动机要设计起动电压降不大于额定电压的15%。全压直接起动时,正常起动允许冷态两次,热态一次;
2)电动机在额定转速、额定功率因数时,额定功率应不小于机械的最大轴功率和传动装置功率总和,并应留有不小于15%裕量;
3)电动机能效等级应不低于GB18613-2012规定的二级能效标准,投标方提供的电机效率若经最终查实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则投标方应及时更换为满足要求的电动机,另外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等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4)电动机基本性能保证值允差为:功率因数>0.85,最大启动电流:保证值的+20%,最大启动转矩:保证值的-15%,最大转矩:保证值的-10%;
5)当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不超过±10%,或当电源频率与额定频率的偏差不超过±4%;或者当电压与频率同时出现偏差时,电机输出功率应连续保持为额定值;
1.4.3.2 设计与制造质量要求
1)电机的设计、制造、性能应符合“1.3 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必须满足当地环境使用要求,详见“1.2工程概
2)电动机防护等级IP56;室外电动机防腐等级WF1,室内电动机防腐等级F1;S1工作制式,绝缘等级F级(按B级温升考核)。
3)电动机的设计符合本文件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
4)电动机(刚性安装条件下)振动速度有效值应符合标准(技术条件)要求,但应不大于2.8mm/s,电动机噪声值应应不大于85dB(A)。
5)电动机的功率以及起动特性应满足所驱动设备的整个性能范围的要求;
6)电动机应具有优良可靠的绝缘性能和防潮、抗冲击能力;
7)电机接线腔应按照电机容量至少应放大一个等级配置,以使接线腔足够大,便于电缆接线;
8) 电动机每相引出一个出线端至主出线端子盒,且接线盒应能旋转90°和180度;在接线盒内要有固定引出线作用的支持端子,支持端子要安装牢固并用良好耐高温绝缘材料;
9)电机主接线盒应采用钢板材质,不能采用隔爆型电机接线盒的铸铁材质。接线盒内的接线柱应采用正三角形分布排列。电机引接线应采用硅橡胶引接线。在电机的垂直中心线的左侧应预留接线盒互换安装位置(安装孔用钢板封闭),电机接线盒、护罩螺丝用不锈钢材质。
10) 电动机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使电动机能够简便安全地起吊;
1.4.4 对控制柜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柜,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符合IP54标准。设计及内部布置、接线必须严格按照热力配电盘控制柜的设计、制作规范进行。各种接线应有明显、清晰、准确、机打并与图纸相符的标记号。
控制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零母线应与相母线及PE母线绝缘,柜内二次线端子排安装位置要便于维修。
控制柜电气接线原理图及元器件规格、参数必须经招标方书面确认签字后方可安排生产。
1.5性能保证1.5.1质量保证期:
投标方所供设备及随机备品备件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本装置装置通过72小时满负荷连续运行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一年或设备交货后18个月,二者以先到期者为准。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所供设备因设计、选材、制造、工艺和配套元器件的质量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投标方必须无偿服务、更换部件并对其设备损失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投标方原因达不到本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性能指标,所需进行相关改造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一个大修周期内如金属腐蚀而导致的设备故障投标方应无偿服务和更换零部件以及材料。
投标方须保证所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在最终验收试验合格后十年内均能易于采购。
1.5.2性能保证值:
序号 | 性能参数 | 保证值 |
1 | 处理量 | ≥1160/h |
2 | 物料含水率 | ≤1% |
3 | 引风机出口粉尘含量 | ≤200mg/Nm3 |
4 | 热风量(250℃) | ≤2900m3/h |
5 | 耗电量 | ≤kw |
6 | 距设备1米处最大噪音值 | 85(dBA) |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材质、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漏项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2.1.1工艺主体设备清单(1套)(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备注 |
一 | 送风系统 | ||||
干燥介质:水煤气燃烧产生的废烟道气 烟气温度:250℃ 烟气成分:CO25.35%;H2O6.97%;N219.90%;空气67.79% 烟气密度:~1.288 kg/Nm3 | |||||
二 | 干燥系统 | ||||
1 | 干燥机 | 见1.4.2基本要求 | 1 | 投标方需填写壁厚。干燥机现场组装。 | |
2 | 卸料阀 | ||||
3 | 气动振打装置 | ||||
三 | 分离排风系统 | ||||
1 | 旋风除尘器 | 投标方需填写壁厚。旋风分离器成品供货。 | |||
2 | 布袋除尘器 | 投标方需填写壁厚 | |||
3 | 引风机 | 1 | 含安装联合底座、减震装置、地脚螺栓等 |
2.1.2配套电动机清单(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名称(配套电机) | 型号规格 | 电压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2.1.4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投标方对所有供货设备及系统的质保期负责,它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材料和组件,设备在质保期出现故障时,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
·随机备品备件 (含在总价中,包括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所需,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1 | ||||||
2 | ||||||
3 |
专用工具清单(若有,单独报价,含在总价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注:投标方填写具体的型号规格、材质,同时补充填写其它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5附件
·功能控制所有必需的测试接口
· 设备铭牌(采用S30408不锈钢材质)
2.1.6润滑油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初次加注及调试和试运行期间所用的润滑油标号。投标方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清单,包括:成分的名称、润滑剂使用位置、类型、制造商、耗量等。
2.1.7上述设备中的进口件(如有,投标方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2.2.1 设计、制造
投标方应当对本设备的设计、材料购买、设备制造、试验与检验、涂油漆、包装、运输和设备安装监督完全负责,以便满足工艺条件。
另外,设备设计需满足连续、安全生产和便于维修的要求。在制造之前,主要文件包括设计图,需经招标方确认。
2.2.2工厂组装
除干主机外,所有需按要求检查公差与配合要求的组装,投标方应当在工厂完成。招标方将见证组装实验;
2.2.3包装、发运和运输保险
包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具有防雨、防潮、防震、箱件坚固、标识清晰
发运和运输保险:设备或箱件须捆扎牢固,运输须购保险
2.2.4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应当保证满足数据表和相关规范的规定条件。投标方应当把所有文件提供给招标方批准。
招标方及其检验部门保留制造或试验期间的任意阶段进行检验的权利。可以在设备发往现场之前开箱检查,也可派工程师前往工厂参加试运行试验或进行目测检验。
所有成套设备的最后验收,应当在现场30天内试生产完成经考核合格之后。
设备和材料的检验与试验,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允许分段焊接设备。
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将按照检验计划中列出的详细检验程序进行。
2.2.5其它
投标方应当把其检验计划提交给招标方审查。
投标方提供文件给招标方,应当留有充足的时间以便检验员进行文件研究和检验,原则上应不迟于于检验计划节点提前4个工作日。
2.2.6指导安装、调试
投标方需对气流干燥设备进行指导安装及调试。
第三章技术资料3.1 一般要求3.1.1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能满足对该设备的设计、指导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的要求,如所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投标方须无条件给予补充完整。
3.1.2 所有资料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根据计划和工程的进展更新所有资料,并根据合同条款提交所有最终资料。
3.1.3 投标方必须及时提供配合工程需要(如培训等)的相关资料。
3.1.4 投标方的图纸和设计资料被招标方最终认可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对图纸及设计资料的修改不作为合同价格变更的依据。
3.1.5 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文。图纸采用AutoCAD2004版本,文字资料采用不低于office 2003格式版本。
3.1.6所有资料和图纸的变更应做明确的标记,以便于查找变更之处。
3.1.7投标方提交的资料须及时、充分、完整,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3.1.8投标方提供的最终技术资料为每种设备纸质4套,光盘1套。其中1套纸质文件,1套电子版给招标方,其它随机附送至现场。
3.2 技术资料内容3.2.1投标阶段需提供的各设备计算书:
设备流程图、总装图、仪表清单、阀门(若有)清单、系统图、电负荷清单、公用工程消耗清单、备品备件清单、润滑油清单;
3.2.2投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的设计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局限于此:
1)设备的布置图及设备流程图、设备总装图、(包括管口大小及方位,设备外形尺寸,主要部件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及制造商,设备自重);
2)基础图及基础荷重(包括静载、动载)分布图(并请提供设备自重);
3)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书;
4)系统电负荷清单;
5)系统支座、基础底板(包括引风机)、支撑详图;基础留孔要求和基础荷载图;
6)地脚螺栓部件图(包括引风机);
7);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尺寸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
8)设计、制造、试验的时间进度表,并详细分解到主要部件的准备阶段和开始日期;
9)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查计划;
10)电动机设备资料:
a电气原理接线图,操作面板布置图及外形尺寸等;
b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注明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额定转速、效率、启动电流倍数、接线方法、绝缘等级、温升等级、外壳防护等级、使用最低电压要求,电动机的冷却方法及其附加要求,总重,转子重量和制造厂家等。还应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装配尺寸、内部风道、基础留孔、基础底板、荷重等;
3.2.3设备发运的 10 个自然日前,投标方须提交的资料:
1)最少包括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资料清单
2)润滑油的牌号、油温、油量和换油周期;
3)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技术说明书);
4)设备说明书;主要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5)供货清单(含仪表、控制设备及其附件的供应清单);
6)专用工具表(若有)和备件表;
7) 详细的装箱清单及箱件单;
8) 产品合格证书及质保证书。
9) 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最终版;
3.2.4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1)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 设备和部件制造、检验、试验的报告和资料。
3.2.5 联系单
1) 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联系单应以中文文本提交招标方。
2) 所有联系单均按招标方指定的格式进行与编号撰写。
3) 所有由招标方或投标方主持的会议和讨论结论均以文本形式记录存档。
第四章设备验收与技术服务4.1 工厂检验及试验工厂检验及试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整机总装和试验。在设备制造工作完成时,进行试验以证明其性能符合采用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满足安全可靠、长周期稳定运行的要求,在设备安装好后,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所指派的辅助人员配合下自行完成验收试验。
检验及试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经招标方监造代表确认,并接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办理设备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均为技术资料的附件,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投标方。此外,投标方还须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作为随机文件装箱随设备一同发往交货地点。
工厂检验及试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在设备制造投料前,双方商定“产品质量监造计划安排表”、“质量监造实施表”和监造人员数量。招标方执行质量监造时,投标方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允许查阅监造所需图纸、资料、标准、记录等文件。
设备制造到达监造点前两周,投标方及时通知招标方到现场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投标方按照整改意见认真整改,不得推委。招标方也可以随时去抽检任何制造环节。
具体监造方式,采取文件见证(H)、现场见证(W)及停工待检(R)方式。
4.2现场检验和试验投标方须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试验计划和运行手册,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计划要得到招标方批准。对无法在制造厂进行的特殊试验可在现场进行。
投标方必须完成现场试验报告,试验结论须取得招标方的同意。
当货物运到现场后,招标方须做好到货设备的箱检和入库工作,并尽快安排开箱检验。招标方必须在开箱检验7天前通知投标方开箱检验日期,投标方必须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的开箱检验,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进行与技术协议书的符合性检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现场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必须取证后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提出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投标方委托招标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原因,导致损坏或短缺,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须尽快提供应必须更换的部件,但费用由招标方支付。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或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3技术服务4.3.1现场技术服务
如有需要,投标方须派有经验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项目现场。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单机试运转、联动试车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向招标方的安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往来和更换必须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4.3.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4.3.3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故障,投标方接到招标方的通知后,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在24-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招标方排除故障。
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立即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先解决问题,后分清责任。质保期内,投标方无偿服务和更换零部件;质保期外投标方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
对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招标方通过邮件或传真告知投标方24小时后, 招标方无需通过投标方同意,有权直接对现场设备进行处置,且产生的所有改造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第五章技术差异说 投标方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方对本技术文件中的条文有异议或对其制造标准有不同见解,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做详细说明,附于本技术文件书之后,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本技术文件要求。技术文件差异表
标书编号: | 共1页第1页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书条款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1 | |||||||
2 | |||||||
投标方名称: | 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
注:(1)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要填报该表,并注明“无”字样,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他部分已有反映,也将被视为“无偏离”。(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保证设备性能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而不产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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