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大整治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大整治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984.03 |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大整治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大整治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DY2017-08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交通大整治涉案车辆拖挂车及吊车社会化服务;
第二包:涉案停车场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第一包:为落实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查扣的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车,道路违停等交通违法车辆,进行依法查扣拖运,因各大队执法车辆有限,严重影响了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为确保整治行动实现预期目标,需服务外包拖吊一体车及8吨位吊车用于整治行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交通大整治将对违法车辆进行依法查扣拖离集中管理,需向社会购买停车场管理服务以满足集中大整治的工作,因违法车辆停放场所及管理是专业性且具有特殊性的工作,对服务商的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都有严格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第一包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畅交通涉案车辆拖离购买服务项目,属于专业性服务,对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素质等均有严格的要求,因时间紧,任务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
该项目第二包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民先汽车服务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集机动车维修、事故车辆救援的机构,对于停车场的管理服务具有丰富经验,项目时间紧,任务艰巨,为保证项目高效开展,建议由该公司来实施本项目。
五、专家论证意见
第一包:专家一 甘肃省普查中心 高工 万国福
自2017年1月1日起,因各大队执法车辆有限,需服务外包11辆拖吊一体车及2辆8吨位吊车,经多方考察调研,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车辆服务能力,且服务力量雄厚,鉴于该项目时间要求紧,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较少,建议建议由该公司来实施本项目。
专家二 赵子文 教授 兰州理工大学
“畅交通涉案车辆拖离购买服务”项目,属于专业性服务,对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素质等均有严格的要求,因时间紧,任务重,建议由“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揽有利于畅交通工作的顺利实施。
专家三 兰州大学 教授 张水合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确保大整治行动实现预期目标,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需对路面执勤、执法中查扣的各种违规车辆依法查扣拖运,因各大队执法车辆有限,需服务外包11辆拖吊一体车及2辆8吨位吊车,目前兰州维修行业大型车辆救援的机构比较欠缺,“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小、中、大型车辆事故、维修为一体的救援服务中心,可满足支队服务外包的需求。
专家三 刘建荣 高工 甘肃省科学院
本项目建设正对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建设任务顺利进行,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议由“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包:专家一 赵子文 教授 兰州理工大学
为贯彻落实《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将对违法车辆将对违法车辆进行依法查扣拖离集中管理,需向社会购买停车场管理服务以满足集中大整治的工作,因违法车辆停放场所及管理是专业性且具有特殊性的工作,对服务商的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都有严格要求,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建议由“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有利于项目实施。
专家二 刘建荣 高工 甘肃省科学院
交通秩序大整治对辖区交通开展连勤整治,对违法车辆进行依法查扣和集中管理,急需配套涉案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保证项目建设及时,高效开展,建议由“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实施本项目建设工作。
专家三 张俭勇 高工 兰州市统计局
2017年1月1日开始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违法车辆需要进行依法查扣和拖运集中管理,需要配套涉案停车场的管理服务,时间紧迫,能够提供该类服务的供应商极为有限,项目具有特殊性, “兰州民先汽车服务公司”是一家集机动车维修、事故车辆救援的机构,对于停车场的管理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建议由该公司设施本项目。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第一包:874.03万元;第二包:11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一包供应商名称: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马滩村
第二包供应商名称:兰州民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马滩村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陈殿荣 电话:133*****621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 菲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兰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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