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移动2017-2018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青海移动2017-2018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青海移动2017-2018年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代理编号:G763-YDSH-BX-*******)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采购内容:外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2、服务周期:2年;(服务合同为一年一签)

3、服务内容:

序号

工作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描述

预计数量

1

日常法律服务

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对公司提出的有关业务活动或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咨询,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并根据公司要求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50件以内∕年

2

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对公司草拟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30件以内∕年

3

重大决策法律审核

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部分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复核,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10件以内∕年

4

参与重要经济活动谈判

受公司委托,参与内部经营管理或/和外部经济活动的谈判及法律文书拟定,为公司争取最大利益。

3件以内/年

5

营销活动方案法律审核

对公司草拟的营销活动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营销活动方案的合法性。

10件以内∕年

6

出具律师函

结合业务现状,对可能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出具律师函,降低侵权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5件以内/年

7

专题报告

法律顾问代理的仲裁或诉讼案件结束后出具案件分析报告;每两个月撰写一期以案释法专刊

6次/年

8

风险控制

每年为招标人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次/年

7

合同

管理

合同模板制定

协助修订公司现有合同模版库中的合同;对新的合作类型或内容,起草新的合同范本增加到模版库。

20件以内/年

8

重大合同法律审核

审查公司在日常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合同,提出相关书面审查或法律意见。

500份以内/年

9

普法

教育

法律知识讲座

按照公司普法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编制培训资料,讲解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

2次/年

(地点不限于西宁)

10

纠纷处理

投诉处理

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发生的相关投诉提供法律支撑服务,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50件以内/年

11

案件代理

代理参加省公司、九个分公司诉讼、调解、仲裁等案件处理活动:包括调查取证、拟定法律文书,参加公司召开的案件讨论会议、出庭代理案件、代理甲方领取法律文书、案件卷宗档案整理移交等。

2016年诉讼案件9起(涉及省内各地包括仲裁),诉讼标的额近1000万元

12

其他

其他法律服务

及时处理公司交办的其它法律事务,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每周顾问律师在招标人办公场所至少一个工作日进行现场坐班服务

10件以内/年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法律事务服务2.00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上注明的设立资产须达到10万元人民币(含)或以上,同时应答人须成立年限在一年以上,且无处罚记录(必须提供处罚记录页,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所有页面复印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应答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除外);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完成法律服务出差到省内各地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均由外聘法律顾问自行承担。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服务通信营运企业或省、市级政府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12年至今同类项目的合同案例至少2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合同主体、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4、人员要求:(1)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的律师名单,但是,涉及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的不得参加(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律师的学历证明、执业年限证明、及所获得相关荣誉证明,且提供的服务团队中至少有两名律师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服务团队的律师均需熟练的运用电脑进行文字、文件操作(3)指定2名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至少一名指定律师执业年限应在十五年以上,至少一名指定律师应为本所主任律师或高级合伙人,并具备良好的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能力;

2.5、应答人须对以下两条提供承诺书:(1)律师事务所及指派律师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再与其他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通信营运企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2)法律顾问须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规定》(见附件)开展工作,接受考核。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2月03日17时00分至2017年02月0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元(¥300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2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中国移动青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青海西宁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48号);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西宁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48号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7*****99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路龙华佳苑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138*****852

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139*****050

电子邮件:gczbqhyd@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130*****134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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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顾问服务 法律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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