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1、46-01、46-02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44-01、46-01、46-02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人:上海华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工程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苏河湾项目44-01、46-01、46-02地块工程监理
3、项 目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苏河湾项目44-01、46-01、46-02地块位于静安区,地块东至山西北路,南至北苏州路及规划三泰路,西至浙江北路及福建北路,北至天潼路。
4、招标工程概况:
4.1项目建筑面积:217480平方米(其中地上107480平方米,地下110000平方米);
4.2 标段划分情况:__一_个标段;
4.3 工程范围:写字楼、地上\地下商业、车库及配套用房(不含地上公园和保护建筑) ;
4.4 项目计划工期:具体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资格预审要求:
5.1 公司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人防甲级资质);
5.3 工程业绩:近7年内,在华东地区不少于3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商办写字楼工程监理经验;
近7年内,在华东地区至少有一个200米以上钢结构超高层建筑工程监理经验;
近7年内,在上海具有近地铁深基坑项目监理经验;
近7年内,有鲁班奖或白玉兰奖等获奖经历;
5.4 财务状况:
5.4.1 提供近三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全套页码),并加盖公章;
5.4.2 若无第三方审计报告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5.4.3 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
5.4.4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5.5 其他:
5.5.1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且经营范围覆盖上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5.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3 近5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入围标准及数量限制:
本次招标将在报名单位中,按照报名单位上海相关工程案例数量、与华润合作情况等综合情况进行排序,择优选择最多不超过5家投标单位入围,排名细则见附件C。
7、报名要求:
7.1 报名资料:需按附件一要求提供所有资料,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7.2 资料提交要求: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至:上海市桂林路406号华鑫中心3幢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合约管理部 汪健 收。同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 wangjianwj@crland.com.cn ,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单位名称。
注:报名人对以上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两年内不得参与华润置地华东大区所有项目的投标。
8、起始日期:2017年 2月 3日 起2017年2月7 日 止,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9、招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406号华鑫中心3幢;联系人: 汪健 ;联系方式: 189*****642
10、本招标公告仅作为邀约,如具体内容与正式招标文件不同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1、其他:
11.1 关于“华润置地总部/华东大区年度A级承包商”:被评为A级承包商的单位,可享受高于最低价2%及以内的优先中标权。
11.2 近一年内,华润置地总部第三方检查结果中,排名靠后的单位暂停本次投标资格;
11.3 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置地华东大区所有项目一年内的投标机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报名投标人须自行与招标人咨询招标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一旦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视为报名有效,在收到投标邀请函后必须按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弃标处理;
11.4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华润置地总部,列入总部及华东大区供方《不合格分册》;列入《不合格分册》的单位,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华润置地华东大区各项目的投标;
11.5 其他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不按时回标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价格计算错误的修正;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自行弃标的;4)中标人不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5)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6)投标人串标、围标,或提供虚假业绩,或违反纪律与保密之规定(即存在腐败和欺诈行为)。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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