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立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YH2017-01-07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01 |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 1.0 | 批 | 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配方颗粒,用于临 | 按医院实际用量和需求供货。 | ¥500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商业信誉良好,近二年来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未列入卫生系统、检察院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指与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且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下同)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6、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的规定;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绍兴市迪荡新城梅龙湖路80号财智大厦1701号)受理。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 15日14:0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15日14:00 时整在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会议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保证金以现金缴纳的方式)交至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绍兴迪荡分公司。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
http://www.sxws.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阮建宏****-********
绍兴市立医院 金关华****-********
绍兴市立医院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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