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涿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廊涿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5">廊涿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7)-GS- HDLJLMZLJL

1. ********8">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涿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671号关于廊涿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等2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7号。项目业主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廊涿高速公路。

2.2 建设规模:

(一)K9+010-K9+060等路段路面病害处治。

廊涿高速公路K9+010-K9+060、K14+905-K15+110、K15+670-K15+760等段(上行方向)路面出现横缝、纵缝、龟裂、沉陷等病害,根据病害程度不同,分别铣刨至不同的路面结构层,铣刨4厘米原沥青上面层的,重新铺筑4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铣刨10厘米原沥青上面层和中面层的,重新铺筑10厘米AC-20C改性沥青混凝土。

路面病害处治完成后,廊涿高速(上行方向)进行4厘米SMA-13罩面,罩面层下设SBS改性沥青防水粘结层,罩面段内桥头、水泥路面等过渡处,在30米范围内进行顺坡处理,恢复路面标线。

2.3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 1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4月,工期 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4">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段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8">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4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209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廊涿管理处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95号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 编:065000 邮编:050051

联系人:赵素锋联系人:谢谦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1 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附件1-2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件1-3 业绩最低要求


标准要求

近5年内(2012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附件1-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3年(2014年2月1日起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60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5年内(2012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注:1、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3: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交通运输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2)资格审查(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3)详细评审(第一信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4)财务评审(第二信封 财务建议书);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13.1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B.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投标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6)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段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1项规定;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2项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3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4项规定。

(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5项规定;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分别评审打分,满分90分;技术、商务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评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15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

大纲

(20分)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1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6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6-8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监理工作程序

(10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2

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5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10-12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12-15分;

3

对本工程建议(15分)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10分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10-12分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15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项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值确定。

6.3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20分;

(2)监理业绩2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人员

(2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3-5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附件3-5要求的人员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2

监理业绩

(20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3-3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附件3-3要求的监理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其财务建议书信封不予开封。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仅为1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开启其财务建议书信封。

8.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填写的监理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一致;

(2)按财务建议书递交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财务建议书递交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无语法错误,可以正确读数。

(3)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4)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5)投标人未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3计算财务得分

(一)评标价为通过财务建议书信封评审和算术性修正后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的报价;

(二)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基数。
a. 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 如果 5≤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1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c. 如果11≤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d. 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5家时,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将该基数乘以一个随机系数(随机系数在第一信封开标时从98%、98.5%、99%、99.5%、100%中现场抽取)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为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评标价分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若D1<D,则E=0.5

9.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仍相等,则按照技术评审综合打分的3项主要评分内容的顺序依次进行比较,前一项得分仍相等时,比较下一项,直到某一项得分不相等时,以该项得分高的优先,比较次序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开标记录情况

11.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投标人排序

11.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附件

附件1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资格审查评审表表

附件6 详细评审表

附件7 进入财务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附件8 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

附件9 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算术性修正表

附件11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路面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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