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晋市开备案【2015】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锦纬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施工监理
2.2招 标 人:晋城锦纬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金鼎路东、规划顺安街南
2.4招标编号:ZXYZB-2017-019-02
2.5投 资 额:约13000万元
2.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9277.97m2
2.7招标范围:本项目1#楼、4#—9#楼及配电室发电机房的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8监理周期及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保修阶段为竣工验收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的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2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型工程业绩,同类型工程业绩指框架结构。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月22日至 2017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拟派往现场的项目监理组人员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派往现场人员数按晋建建字[2007]199号文件执行);(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8)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下载页;(9)提供2016年本年度任意一月投标人交纳的本年度养老凭证(含项目总监交纳情况明细表);(10)同类型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4.3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
5.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当合格申请人多于10个(不含10个)按晋市建招字[2014]04号文,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当合格申请人多于3个且未超过10个(含10个),则均通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公告4.2款所列的全部有效资格证件原件。随机抽取会议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亲自参加抽取,否则按弃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晋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锦纬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5*****6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话:0356—******* 13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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