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7年2月4日起至2017年2月9日止(公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人 | 陈警官 | ||
地 址 | 平度市平古路9号 | 电 话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场租赁项目 | ||||
预算金额 | 30000.00元 | 公示期限 | |||
采购项目内容 | 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场租赁 | ||||
拟采购的 标的说明 | 选取一家单位提供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试的考场,承担考试服务工作。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本项目于2017年01月03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第一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4日09:30分,仅有青岛东方多伦驾考设备研发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因投标单位只有一家,第二次于2017年01月14日发布延期公告,至 2017年01月24日16:00分公告期满二十天后,仍仅有青岛东方多伦驾考设备研发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 本项目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的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细则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青岛东方多伦驾考设备研发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承担单位。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青岛东方多伦驾考设备研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驻地三成路西侧188-10甲号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本项目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根据《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1姓名 | 王鹏进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青岛鑫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本项目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公司报名投标,延期报名后仍只有此一家单位参与,且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所平度市只此一家单位,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2姓名 | 何耸君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本项目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平度市符合要求且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所只有此一家。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的相关规定,故本项目应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专家3姓名 | 耿晓军 | 职称 | 高级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青岛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 | 联系人 | 刘平阳 |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名称及地址 | 平度市财政局(地址:青岛市平度市福州路102-31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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