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旅游通道沿路立面改造二期(1#~146#)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湿地公园旅游通道沿路立面改造二期(1#~146#)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临桂区会仙镇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通道沿路立面改造二期(1#~146#)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临桂区会仙镇国家湿地公园旅游通道沿路立面改造二期(1#~146#)工程
项目编号:XYZB2017-001SG-XYGL
项目地点:临桂区会仙镇;
项目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工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竞标内容: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4日至 2017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在本企业所缴养老保险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所提供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材料除资质证书副本外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毅 电 话:****-*******
八、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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