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招标公告
消防车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胶州市消防大队的委托,对2部消防车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QDJT2016-019
2、项目名称:2部消防车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泡沫消防车 1辆
举高喷射消防车 1辆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5.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随车器材液压破拆工具组制造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5.3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
5.4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5.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4日09时00分至2017年2月26日17时00分前登录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点击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联系人:李真电话:****-******** 电子邮箱:lzzx1004@163.com)。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供应商于开标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7年2月13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缴纳人民币2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2017年2月27日14:00时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网银或者转账支票的形式交纳,以银行电汇、网银或者转账支票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账号:9020 7044 0201 0001 8366
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7年2月27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第2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胶州市消防大队
地 址: 胶州市
邮政编码:266300
电 话: 180*****119
联 系 人: 贤冲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
E-mail:qing1924@163.com
邮政编码:26630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胶州支行北京东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1458 0104 0003 052
联系人:郑淑君、徐亚男
10.3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
E-mail:lzzx1004@163.com
电 话:82205638
联 系 人: 李真
2017年2月4日
标签: 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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