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外包服务芳烃联合等装置维护和检修招标公告
一体化外包服务芳烃联合等装置维护和检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外包服务芳烃联合等装置维护和检修劳务分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DBL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外包服务芳烃联合等装置维护和检修劳务分包项目;2、招标范围:芳烃联合装置、PSA、芳烃抽提、422原料罐区设备、工业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包括装置区内日常卫生清理等工作);3、实施地点: 四川省彭州市四川石化基地内;4、工 期: 计 划 服务 期:58个月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17年3月1日计划结束服务日期:2021年12月31日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是四川石化范围内生产和辅助装置(芳烃联合装置、PSA、芳烃抽提、422原料罐区)区域性维护和检修一体化外包招标,除四川石化全公司系统性停产大检修和四川石化工程部负责的技改技措项目外,所有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都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包括动设备、静设备、工业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包括大、中、小修、抢修),也包括装置或单元的临时性计划检修、抢修和设备故障抢修。需要外委和返厂修理的除外。具体维护区域如下:生产装置生产装置生产装置65万吨/年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9万Nm3/h变压吸附氢气精制(PSA)装置9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芳烃原料罐区(422)上述装置中已签订合同的专业维保相关工作支持和配合按照公司实行送料管理规定,生产三部外送物料的管线及附属设施等特别说明:(1) 以上标段的区域维护和检修工作范围和内容,除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外还包括装置范围内设备卫生和区域内环境卫生、装置规格化工作。不包括专业维保(详见下款 (2)服务内容,但必须为中标区域内的专业维保提供相关工作支持和配合。(2)不在以上标段内的专业维保:苏尔寿泵(715台)、福斯泵(66台)、荏原泵(7台,进口)、磁力泵(126台)、屏蔽泵(151台)、自吸泵(234台)、沈鼓离心式压缩机(9台)和往复式压缩机(14台)、杭汽汽轮机(7台)、包装线、大鹤管装卸车设施、硫磺后处理系统专业维保范围、橡胶后处理系统专业维保范围; 四川石化起重设备、地下防渗、防腐、保温(保冷)、脚手架施工、土建专业施工、清洗(机械、化学、高压水清洗)、生产换剂、带压堵漏、带压开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阀(呼吸阀)校验和计量检定(当地特检院、计量院)、场内运输服务、吊装(25吨以上)、状态监测、设备腐蚀防护与监测、备件修复、消防设施定期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安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固定污染源分析仪表(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放射性仪表、横河DCS系统、Tricon SIS/ITCC系统、化验室分析仪器、在线分析仪表、IT运维、220KV电力系统、高压电动机线圈整体更换、电力变压器线圈整体更换、UPS年度检测、中压变频器修理、防雷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测、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升级、空调系统、路灯等。 (3).其他要求,保证维保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求中标单位使用50%以上原维保人员,且所有维保人员须经发包人考核通过方可聘用。 芳烃联合装置、PSA、芳烃抽提、422原料罐区设备、工业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包括装置区内日常卫生清理等工作);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独立法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属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增值税发票,企业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万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内无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26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 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2017 年2月6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向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 化建公司东楼6206室)领取招标文件(或发送电子邮件)。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领取招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不允许邮寄。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2月 2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 化建公司东楼6204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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