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对郭家湖子河、姜家村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对郭家湖子河、姜家村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对郭家湖子河、姜家村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对郭家湖子河、姜家村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WT-DGCG2016-282-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日照市东港区对郭家湖子河、姜家村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采购项目(二次) |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能够按照规定承担该项目评估工作; 3.供应商须具有以往类似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万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17年1月24日至 2017年2月4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
3.方式:报名购买;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六个月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近六个月之内是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5.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原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2月6日14时30分--2017年2月6日15时00分。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月2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临沂路269号
联系人:刘晓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王府大街C区C555室
联系人:潘丽伟
联系方式:****-**************(传真)
邮箱地址:axc1975@163.com
附件下载:********/********092140_44686.pdf" target="_blank">【定稿】日照市东港区对郭家湖子河、姜家村河等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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