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基地改扩建——综合楼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影视基地改扩建——综合楼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影集团影视基地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弱电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2】7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影集团影视基地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弱电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UPS系统、机房接地工程
2.3建设规模:5870平方米;
2.3 建设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1118号;
2.4 计划工期: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5月20日;总工期78个日历日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资格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4.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可提供与新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外省施工企业须携带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长春市亚泰大街2885号米兰城市花园B1单元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专用光盘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1118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2885号B1单元701室
联 系 人:张琼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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