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舫木船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画舫木船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画舫木船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BTZBF2017---CG04一.招标条件1、根据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通知2017-09,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画舫木船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参与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画舫木船采购及安装项目2.2采购内容:
采购主要内容数量/规格最高分项限价最高限价交付时间
单层画舫船(内配有空调)1艘人民币 27.5万元人民币60.7万元5月20日前,交付浮桥码头及2艘配空调画舫船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浮桥码头15㎡
双层画舫船(内配有空调)1艘人民币 33.2万元
浮桥码头15㎡
注: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2.3采购方: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2.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保证验收合格。2.6产品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全新、未使用过的。2.7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3)具有生产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应具备船舶制造或从事本项目相关生产范围(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的禁止情形:(1)响应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2)一个供应商分别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4)因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曾在本采购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2017年_2月6至2017 年2月10日(公休日、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8时30分至11_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报名。报名时须带: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留存二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4.2 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017年 2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每个标段应按照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 标 人: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联系电话:186*****678联 系 人: 陈晓兵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江城路224号联系电话: 138*****439联 系 人:马兰

标签: 安装 画舫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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