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尼勒克县尼勒克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招标公告
2016年尼勒克县尼勒克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6年尼勒克县尼勒克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部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伊农开办字2017】10号文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6年尼勒克县尼勒克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部分项目,建设规模:修建砂石路5100m。
2.2建设地点:尼勒克县尼勒克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7年3月25日开工,2017年6月30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7年 2 月 6 日至2017年 2 月 10 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伊宁市开发区金茂新天地B座十二楼招标部。
4.4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有二维码可供查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近两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有一人未经登记的,则投标无效(报名现场查询)。
以上证件(除企业资质证书外)均须带原件一套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下午15:30时至19:30时(京时),在伊宁市开发区金茂新天地B座十二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勒克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 亚力坤
电话: 137*****050
招标代理: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红杰韩宁
电话: 0999-******* 136*****520
8、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 伊犁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 ****-*******
尼勒克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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