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明大物流园建设招标公告
高新区明大物流园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管理科)
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余高新区明大物流园建设项目 | 新余高新区新欣大道以东 | 新余高新区明大物流有限公司 |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新余高新区新欣大道以东,新欣大道与上新公路交汇处东测,地理坐标北纬27°51′28″,东经114°56′15″。项目总投资2181.92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252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信息中心为主体工程,停车场、门卫、消防车道、厂区道路、供水、电设备、雨、污水管网等辅助及公用工程,厂区绿化、风机为环保工程。建设快件中转、分拨、分流中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货物吞吐量可达15万吨。 | (1)废水: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和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浓度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无组织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为施工设备噪声及施工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社会活动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及配套设备产生的噪声。合理园区道路布局,设置限速、限鸣标志,夜间避免高噪声产生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包装,建筑垃圾、弃土等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外售。 |
标签: 物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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