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勘察院2017年团体医疗补充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勘察院2017年团体医疗补充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勘察院 天津市勘察院2017年团体医疗补充保险 (项目编号:SSGP-2017-C-0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勘察院委托,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津市勘察院2017年团体医疗补充保险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勘察院2017年团体医疗补充保险 2.项目编号:SSGP-2017-C-000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为提高和完善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天津市勘察院拟为职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10.3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不包括保险经纪公司)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必须是具有上级法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六)★供应商须提供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八)★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2-07到 2017-02-1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1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需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副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文件,请投标人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2-21 09:2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2-2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邵宇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勘察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4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凡:131*****35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1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勘察院、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2月7日 |
招标
|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