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招标公告

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招标公告


大连市建设学校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建设学校委托,就大连市建设学校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建设学校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1.3

项目编号:HDZC********

1.4

采购预算:277.451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建设学校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采购项目277.45140.0000277.4514
1.5

该项目无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0天公布。

1.6

采购内容:大连市建设学校、大连市房地产学校设备搬迁,包括实训设备、教学设备、塔吊等设备拆卸搬运至普湾新校区并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1.7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现场审核

2.2

截至2017年2月1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3

报名其他条件: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货运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专业人员、专业车辆、专业工器具等;
(3)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备搬迁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中标公示网上可查)或服务合同为准。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①报名回执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⑤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络截图或服务合同)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处购买采购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自2017年02月07日起至2017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售价:每套1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采购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建设学校新校区设备搬迁服务采购项目50000.002017年02月14日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响应性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2月15日13:30至2017年02月15日14:00;

(2)响应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一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2月15日15:00:00

(4)谈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一评标室(采购电子8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建设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南大厦B座1518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

王盛洋

联系人:

于元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hongdongzb@126.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自2017年02月07日起,至2017年02月09日


标签: 设备搬迁 新校区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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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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