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看守所监室IP对讲联动系统询价通知书
阜康市看守所监室IP对讲联动系统询价通知书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公安局委托,对阜康市看守所监室IP对讲联动系统进行询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看守所监室IP对讲联动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7A-9
三、采购需求:
1、所选设备必须同时满足公安部及公安厅监管总队的相关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实现与昌吉州监管支队和自治区监管总队督导平台系统对接联动。(详见参数附件)
供货周期:3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评定成交标准及要求:货物、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投标供应商在询价现场需携带的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具有电子产品的公司);
2、为了保证系统的整体兼容性,要求IP对讲系统的选型必须可与监管平台实现联动调取大屏显示,与现有的监控系统为同一品牌产品,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为保证系统具备严格的保密性,监管系统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安防监控类)》。
4、为了保证项目所选监管平台设备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信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为工商总局评选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供网站查询连接地址与公式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在新疆设立办事机构,提供《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持法人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八、询价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2月9日,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提交询价报价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请报价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十、采购预算价:11.38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二、询价会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华 180*****199
中心联系人:王皓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831500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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