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曲水电站右岸50t炸药库运行管理合同招标公告

羊曲水电站右岸50t炸药库运行管理合同招标公告

********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 同 名 称 :羊曲水电站右岸50t炸药库运行管理合同

合 同 编 号 : YQ-FY(2016)24号(总263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羊曲水电站右岸50t炸药库运行管理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4">1.1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羊曲水电站炸药库布置在电站坝址下游右岸2710-2728m米高程的黄河岸边、地势较为隐蔽而偏僻,距离电站最近住人区直线距离约为3公里。炸药库内修建了一座100立方米高位水池用于炸药库消防用水,水池底高程2746.84米,同时考虑冬季防冻,水管埋深大于1.6m。从高位池引出一根DN75水管其中一根镀锌管为消防专用,直接通向炸药库。炸药库消防管贯穿整个炸药库直线布置,库内设置地下式消火栓3个。炸药库室外外消火栓用水量15L/S,一次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计、一次灭火用水量108立方米,消火栓压力最低为18.84米。按炸药库储量设置消防沙池一座,按要求配置专用消防器材及灭火器。

炸药库内单体建筑有:炸药库一幢一层,雷管库一幢一层,值班室一幢一层,岗楼一幢一层。

********5">1.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炸药库运行管理、炸药库设施维护、消防水池注水维护

招标内容:

1. 炸药库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羊曲水电站炸药库工程设计总说明》的要求。

2. 负责羊曲水电站各标段所需火工材料的储存、发放过程的监督工作及其它日常工作。

3. 负责(或协助火工材料使用单位)到公安部门办理火工材料库管理和运行(的储存、销毁、供应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

4.按月向甲方报送火工材料进出库报表及运行报告。

5. 负责炸药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及火工材料领用发放管理办法的制订与实施,并对炸药库现场管理、治安保卫工作及对乙方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

6. 负责炸药库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不得损坏,内容包括:水、电、讯、监控报警等设施的维护、排水沟雨季清理、场地库房修补、门窗修补、道路、围墙养护等项目。

7 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经领用单位申请,监督羊曲电站的参建单位发放火工材料,监督对领用单位未使用火工材料的及时退库储存,不允许任何单位私存火工材料或私设二级库。

8. 每年按国家规定对炸药库相关安全设施请有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检,并取得检定报告,如防雷设施等。

9. 不得私自将火工材料供应到羊曲工地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存其他单位火工材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爆破品的管理法规。

10.负责派出的库管员、专职安全员、保安人员经公安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后的上岗

11. 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整改。

12. 治安保卫工作应符合国家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包括人员数量、人员资质等),在运行管理期限内,若发生被盗或爆炸等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如是乙方责任,其后果自负。

13. 炸药库运行管理结束,承包人应负责炸药库设施的完好,场地清理干净,移交甲方。

14.负责到当地公安部分办理相关炸药库运行管理的备案工作。

合同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6">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7">1.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1">1.5 业绩

承担过类似项目或具有炸药库运行管理能力或类似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2">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 2 月 8 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7 年 2 月 14 日 17:30时截止

1.7.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2 月 9 日~2017年 2 月 15日 8:30~11:30,14:30~17:30

1.7.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

1.7.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 3月 6 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5">1.9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晓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妍

****************95410.doc" oldsrc="W****************95410.doc">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管理 炸药库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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