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生态储备林(一期工程)(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津南区生态储备林(一期工程)(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津南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津南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市政府2017年1月13日全市造林绿化推动会议精神,确保我区按市政府要求2017年4月底前完成津港高速两侧100米、津港高速出口互通三个节点和蓟汕高速两侧100米几项国储林项目利用贷款建设工程,完成津南区郊野公园国储林相应贷款等工作。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津南区生态储备林项目(一期工程)(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我委邀请五位相关专家,召开了“农经委(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方案”论证会,专家通过《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津南区生态储备林项目津港高速公路津南区段两侧生态储备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7】1号)、《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津南区生态储备林项目蓟汕高速公路津南区段两侧生态储备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7】2号)、《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津南区生态储备林项目津港高速津南界生态储备林出口及互通匝道外侧生态储备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7】3号)以及《区农经委关于处于哪个单一来源政府采购(贷款平台)管理服务单位的请示》(津南农经报【2017】3号),该采购涉及的项目有如下特点1、该项目列入天津市2017年重点林业工程之一。2、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要求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造林植树主任任务,为确保国储林建设项目按市政府要求时限完成,各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必须抢抓时间按相关程序要求尽快完成。3、原贷款公司具备国有独资、独立法人资质、符合农发行要求,为保证贷款平台和贷款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要求单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便于实施。针对以上几点,经专家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项目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春浓林业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南工商银行旁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9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2月15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红旗南路 2)联系人:徐永明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泰达科技工业园区开拓道一号 2)联系人:张明静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单一来源公示.doc 2017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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