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制造能力及品质提升--设备独立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模具制造能力及品质提升--设备独立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制造能力及品质提升项目--设备独立基础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制造能力及品质提升项目--设备独立基础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独立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制造能力及品质提升项目--设备独立基础工程。

2.2工程概况:联合厂房建筑面积为68687㎡(含内贴建二层生活间4128㎡)该厂房东西方向轴线长度为258m,南北方向轴线长度为244m,自西向东共计并行9跨,西边第一跨跨距为24m,钢立柱顶标高为12.6m,西边第二跨、第三跨跨距为36m(封闭式空调跨),钢立柱顶标高为12.6m,第四跨、第五跨跨距为30 m,钢立柱顶标高轴线长度为14.1m,第六跨、第七跨跨距为24m,钢立柱顶标高为14.1m,第八跨、第九跨跨距为27m,钢立柱顶标高为17.7m,厂房主体为轻钢结构。厂房内南北侧内贴二层生活间(包括变电平台和通风平台),柱距为8m,生活间以外柱距为6m。天窗全部采用骑脊式电动开启窗。厂房结构形式为: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深基础,底标高详见基础图。生活间楼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生活间地面详见建筑设计说明,厂房楼面外维护墙1m以下采用240烧结多孔砖墙,外贴挤塑板,采用深灰色仿石外墙面砖饰面;1-3m为带状采光窗,3m至女儿墙横挂彩色钢板夹芯板,内夹75mm厚发泡聚氨酯保温。

2.3招标范围:

(1)原有设备基础拆除:悬臂吊基础一处、SNK10设备基础一处、PV-400S/NC设备基础一处、HQ-25M设备基础一处、大桂林设备基础一处、铁削回收坑基础一处,以及以上设备钢盖板保护性拆除(设备异地安装后还要重新使用)

(2)原有设备基础制安:SNK10设备基础一处、PV-400S/NC设备基础一处、HQ-25M设备基础一处,以及以上设备钢盖板制安(利用原有盖板安装),SNK10和HQ-25M基础的二次灌浆(使用灌浆料)

(3)新购设备基础制安:新购5台设备基础制安,以及以上设备钢盖板制安

(4)原有设备及新购设备安装后的地面恢复。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捷达大路与丙七街交汇处,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二工厂厂区西侧。

2.5计划工期:2017年3月8日开工,2017年8月15日竣工。具体节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三项(投标文件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捷达大路1999号

联 系 人:戴朝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163.com">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49

2017年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 提升 模具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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