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尉氏县2016年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尉氏县2016年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尉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6年第二期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139)号
3.建设地点:尉氏县
4.项目资金:约187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并在报名时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宏泰大厦)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500元/份,监理标段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为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依次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监理标段:报名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为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依次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部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39*****391
代理单位: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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