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石油化工厂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理招标公告
延安石油化工厂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石油化工厂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理(招标编号:SCZF2017-ZB-161)已被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次废旧催化剂包括:制氢催化剂(CB-3B):预计净重1.25吨(铂金含量约0.45%),重整催化剂(PS-VI):预计净重86吨(铂金含量约0.28%),重整催化剂PS-VI粉尘:预计净重12.5吨(铂金含量约0.28%),催化剂分析报告详见招标文件。上述废旧催化剂售后不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在2017年6月31日后,证件需要注明许可类别为HW50,小类包括251-016-50和251-019-50;
3.2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使用的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满足危险废物运输要求;投标人如果无运输车辆,必须承诺与有运输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否则将终止合同,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运输费、装卸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HW50类废物处置的成功业绩至少1份(提供有效合同及同类废物处置的转移联单扫描件);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投标人对此需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必须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招标六部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来时需提供: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原件核对后退还,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发给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上午09:30时,开标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第六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劵大厦二十一楼招标六部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何 方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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