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水电站水库淹没区永久界桩测量放样及制作埋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级水电站水库淹没区永久界桩测量放样及制作埋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水库淹没区永久界桩测量放样及制作埋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水库淹没区永久界桩测量放样及制作埋设工程(招标编号:HLZB-2016-12-99)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水塘镇的戛洒江河段上,是红河(元江)干流梯级综合规划十二级开发方案的“龙头”水库。坝址右岸沿江现有新平—双柏的S218省道通过。坝址距新平县、玉溪市、昆明市的公路里程分别为99km、186km、277km。
目前从昆明有两条路线可以通至坝址:a. 昆明→玉溪→新平→坝址,该线路总里程277km,其中高等级公路178km;b. 昆明→楚雄→双柏→坝址,该条线路总里程312km,其中高等级公路165km。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工程正常蓄水位675m,死水位640m,电站装机容量270(3×90)MW。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14.91亿m3,死库容6.69亿m3,调节库容8.22亿m3,水库具有年调节性能。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玉溪市新平县和楚雄州双柏县共2市(州)2县8个乡(镇)的24个行政村的94个村民小组以及双柏县鄂嘉林场、独田林场、马龙河林场、太和江林场、海资底林场共5个国有林场。建设征地总面积为34.2001km2(含水库淹没影响待观区,其中永久用地32.5389km2,临时用地1.6612km2),其中陆地面积28.8736km2(其中永久用地27.2116km2,临时用地1.662 km2),水域面积5.328km2。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施工要求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标包,招标范围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675m以下淹没区和675m以上受洪水回水影响的失稳区、影响区等临时淹没区域界桩埋设施工,包括测量放线、界桩的制作、运输、埋设、资料整理及验收等相关的所有工作。界桩数量约为1500个(均为永久界桩),具体数量以最终测量放样、定位后确定。界桩预制采用标准磨具用C25砼预制;界桩内含直径φ6钢筋骨架;具体界桩设计图及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2测量放样:库区淹没线高程为675m,实际测量定位过程中要按照《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对正常蓄水位淹没区、回水区及影响区等进行界桩定位高程测量。
3.3 工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
(3)具有能适应界桩测量埋设工作需要,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测绘仪器设备;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登录鸿立公司网站(http://www.hlzb.com.cn),点击网站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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