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购置党员教育宣传器材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购置党员教育宣传器材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招标管理办公室就购置党员教育宣传器材项目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日期:2016年2月10日
一、招标说明
1.招标人名称及地址: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红庆路147号
2.项目名称:党员教育宣传器材
3.项目编号:YACWDDWB-*******
4.项目内容:党员教育宣传器材1批(如下表)。
项目数量: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佳能相机 | EOS 5D Mark III | 1 | 台 | ||
2 | 佳能相机 | EOS 750D(EF-S 18-55mm f/3.5-5.6 IS STM镜头) | 4 | 套 | 佳能套机 | |
3 | 佳能摄像机 | XF300 | 1 | 套 | 标配 | |
4 | 摄像机三脚架+云台 | 百诺(Benro)KH26 | 1 | 套 | ||
5 | 佳能照相机镜头 | EF24-105MMF/4L II USM | 1 | 套 | ||
6 | 佳能照相机镜头 | EF70-200MM F/4L USM | 1 | 套 | ||
7 | 佳能闪光灯 | 600EXII-RT | 1 | 套 |
二、投标要求
1.通用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财务状况良好。
⑵为保证设备后期维护的延续性,陕西省外注册的公司需出具在陕西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证明。
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⑷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近三年相关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得低于20万,生产经营中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需提供企业完税相关资料。
⑸投标人此前在铁路系统的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不良影响。
⑹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
⑺按本投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售后服务:
①所供设备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设备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②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送货至指定的地点,满足使用单位要求。
③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在陕西省各地级市设有均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及24小时售后服务咨询电话。
3.技术要求:
产品必须为原厂原包装,不得有任何破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开标地点
1.报名、购买标书、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红庆路147号延安车务段机关4楼406号,电话****-*******,186*****086;
2.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将报名表书面递交至报名地点。
3.报名时,报名人应携带单位相关资质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中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延安车务段物资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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