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陶村农村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工程

雁陶村农村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工程

雁陶村农村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陶村农村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吕山乡雁陶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吕山乡雁陶村
2.2 招标范围:雁陶村农村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工程,复垦面积约30亩,渠道约250米,生产路约360米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投资估算价:17万元。
2.5工期: 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路国际金座918号三楼)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300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吕山乡雁陶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章民权 电话:187*****6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力 电话:****-*******
吕山乡雁陶村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复垦 综合整治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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