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莎车县库木库勒防洪工程(右岸121+967~123+700)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叶尔羌河莎车县库木库勒防洪工程(右岸121+967~123+700)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莎车县库木库勒防洪工程(右岸121+967~123+700)已由新发改项目[2016]110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莎车县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莎车县境内, 本项目治理段总长1.733公里,桩号121+967~123+700。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计划工期:2017年3月11日---2017年6月15日。
监理标段: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施工监理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定于2017年2月 14 日至2017年2 月 17 日,在《新疆水利网》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投标人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6 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喀什市行政审批局(深喀大道)三楼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等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莎车县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 系 人: 杨德元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猛
电 话:****-*******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2017年 2 月9日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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