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临侦设备招标公告

网络临侦设备招标公告

【县级】喀什市网络临侦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公 示

KSS(DY)2017-003 号


一、采购人:喀什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公安局网络临侦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S(DY)2017-003 号

采购内容:网络临侦设备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性能参数

主要用途

数量

网络临侦设备

节点网络流量取证平台

技侦专用

1套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公安部、公安厅相关工作要求,公安技侦设备需采用公安部列装设备,且相关建议内容涉密,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成都安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2121号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设备,由成都安思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全称

职称和职务

赵刚

喀什地区公安局技侦支队

支队长

张军

喀什地区公安局

中级工程师

李顺江

喀什市公安局技侦大队

大队长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即2017年2月10日起至2017年2月 17 日止。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预算价为基准价计取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 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号(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之前缴纳)

开户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银行帐号:107,624,584,078

行 号:104,894,001,011

财务室联系电话:****-*******(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于开标前一天且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封入标书内(即开标当天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换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当天采购人须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登记,未及时登记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误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罗斌斌 联系电话:****-*******

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67号 邮编: 844000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

财政部门: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崔军

联系电话:0998—*******

九、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2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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