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御园二标段13#、16-23#楼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半山御园二标段13#、16-23#楼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半山御园二标段13#、16-23#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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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半山御园(二标段)项目经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2]E08034号核准,招标人为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半山御园二标段13#、16-23#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1.2、招 标 人: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工程概况: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13#、16-23#楼住宅及S-8#楼商业,总建筑面积10.04万㎡,其中: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约0.57万㎡;地上住宅9栋,7-33层,建筑面积9.47万㎡,商业店铺1栋,1层,建筑面积0.12万㎡。电梯工程投资总金额约人民币700万元;
1.5、招标范围:云霄半山御园(二标段)项目13#、16-23#共9栋住宅楼共17台电梯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轿厢装修及成品保护、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1.6、交货地点:半山御园二标段13#、16-23#楼项目施工现场;
1.7、工期要求:
1.7.1 供货工期:本项目分批开发建设,第一批次为:13#、16-18#楼、第二批次为:19-23#楼,投标人收到预付款及招标人确认的电梯井道布置图且收到排产通知后, 90 日历天内将设备运到工地现场。
1.7.2安装工期:所有电梯设备于安装开工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且于安装开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经电梯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颁发使用许可证并移交使用。
1.8、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1.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0、本招标项目业主最高控制价为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生产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与其授权安装商组成的联合体或制造商唯一本项目授权供货代理商与制造商授权安装商组成的联合体,且授权供货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供货授权书。
2.3、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主体方和参与方,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A级及以上;投标人(电梯安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2.5、 同一品牌产品(含关联企业品牌)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
2.6、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资格后审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11日至2017年 2月15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或云霄县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3 月6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5.3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账户1: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95 6819 0817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云霄县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3月7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 2 月 15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1层, 邮编:363000;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小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62幢2C, 邮编:3630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小张 小蔡。
招标人:福建兆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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