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9年化学药剂(氯化亚铁)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9年化学药剂(氯化亚铁)采购招标公告
********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9年化学药剂(氯化亚铁)采购(项目编号:BJPS-2017-JT-NCB-SC-0007),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495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北京排水集团现采购脱水机房除臭药剂氯化亚铁。2017-2019年度液体氯化亚铁(主要成分FeCl2)预计采购数量约987吨,2017年度预计采购329吨。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8)生产厂商、代理商和经销商均可; (9)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10) 代理商和经销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11) 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12) 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包括生产厂家生产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现有设施的年产能、合作期限、双方责任和任务等。 (13)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480吨(含)以上氯化亚铁销售业绩; (14) 2014年1月1日至今,代理商和经销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1480吨(含)以上氯化亚铁销售业绩; (15) 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年产能不低于400吨; (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标书费和邮寄费(如需邮寄)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备注: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公章)。 4.3.3 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 4.4 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10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 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0">7. 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 邮编:100077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 电话:***-********-***/283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招标监督:段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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