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经济开发区三号路污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沙市经济开发区三号路污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经济开发区三号路污水管工程已由沙市区采购办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拨款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湖北沙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沙市经济开发区三号路污水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地点:锣场镇内

2.3工期:30日历天

2.4采购预算:10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非开挖管道工程施工;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4具有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网员证,并在施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来的市政非开挖管道工程类似业绩(提供网上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2 月13日至2017年 2月17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投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开户 名: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账 户:130*****010*******

4.2投标人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于2017年2月17日下午14:30-17:30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9号楼207室)领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月9日9:00 时,地点为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9号楼2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凭银行缴费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2月20日9:00时,沙市区锣场镇政府院内,签名报到后进入现场勘察。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华平;电话:138*****035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沙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沙市区锣场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 徐华平 电话:138*****035

招标代理: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工农路8号

联 系 人:李蓉 电 话:137*****131

标签: 污水管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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