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
三、采购项目编号:
f-gb********0013(lw)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3
五、补充公告内容:
本项目就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1“资格条件材料”第6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无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可不密封在原件材料中。
2、原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1“评审证明材料”第5条修改为“项目组配置人员的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3、原招标文件第27页“5.2资信评分标准表”序号6修改为:
6 | 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 | 0~1.0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得1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 【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技术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信息相符】 |
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710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77*****159
传真:****-********
2017年1月26日
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项目补充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平面图
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简介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gb
********0013(lw)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标准海塘提升改造、河道、闸站枢纽、场地回填、桥梁及瓯江路外移等工程建设内容。工程位于龙湾区西北部和瓯江南岸,标准海塘西起瓯江路蒲州大桥上游,沿瓯江向东至龙湾水闸,北与七都岛、灵昆岛隔江相望,堤线全长7.05km。新建蒲州闸站枢纽工程位于原蒲州闸外江测。新开屿田河,河长680m。状元水闸外海侧新建桥梁一座。瓯江路外移段长2.664km,宽28m,为城市次干路。工程总投资约31亿元。(注:以上工程规模暂定。)
2、招标内容、范围: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编制专题报告编制。
3、项目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咨询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
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规定。
4、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止。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9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①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④持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三星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单位。
2)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单位准备好报名资料送达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804室或杭州市玉古路168号710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报名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集中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09:30-11:30;14:30-16:30)(集中报名当天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大厅窗口,其他时间请至招标代理处。)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质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16日09:30分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7年2月16日09:30分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柒万圆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以银行转帐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交纳并到达指定账号)
户 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 号: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报名申请表;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804室或杭州市玉古路168号710室,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
177*****159 。(未以书面形式递交的不受理,书面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国资办) 电话:
****-********7、招标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湾区政府西侧人防大楼518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710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
177*****159传真:
****-********温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程序(发布稿)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以此稿为准)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7年1月26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804室或杭州市玉古路168号710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7@qq.com">
********9@q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
****-********,
177*****159联系传真:
0571-85213970
三、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 附招标文件。
(发布稿)温州市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以此稿为准)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