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2月13日 10: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2月13日 08:30至2017年02月17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06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1.21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董春岩 联系电话:176*****0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JT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董春岩 联系电话:176*****0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办公平台系统建设。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指挥中心DLP拼接屏(投影单元6台,投影单元基座3个,执行指挥视频控制终端12个,执行指挥视频调度平台1个);指挥中心平台(操作台微机2个,HDMI分配器2只,台面下多功能插座1个,三脚架1个,高清会议终端1台,高清摄像机1台,执行指挥音视频管理平台1套);其他设备(机柜1台,交换机2台,时序电源2台,单兵执行终端5套,车载终端1套,车载摄像机1套)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安装调试完成。
2.5 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6采购金额:121.2138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为经过市场检验的成熟产品,且具有成功案例合同业绩,需提供近3年内类似业绩。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5、20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到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48小时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董春岩
联系电话:176*****08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3.2 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为经过市场检验的成熟产品,且具有成功案例合同业绩,需提供近3年内类似业绩。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2015、201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1.21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8:30至2017年02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7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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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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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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