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飞行区T2航站楼A380登机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首都机场飞行区T2航站楼A380登机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首都机场飞行区T2航站楼A380登机桥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首都机场飞行区T2航站楼A380登机桥维护服务项目。
二、服务需求
1. 项目描述:
1.1 项目范围:T2航站楼A380登机桥包含212、221两个机位,合计登机桥6台。
1.2 项目内容:对T2航站楼A380机位提供登机桥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登机桥维修维保及巡检、登机桥环境卫生及环境的管理、登机桥的安全管理、备品备件管理几个部分,并根据项目情况,建立记录台账、制定工作计划并形成报告。
2.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
2.1 服务范围:T2航站楼A380登机桥固定端二座,共有212、221两个机位、合计登机桥6台。包括登机桥的机械、电子、供电、照明、地毯、消防、空调等维修、维护、清洁工作,登机桥收费系统前端维保维修工作。
2.2 工作界面
(1)设备与航站楼接口:
旅客登机桥与固定端接口接缝处,以登机桥门禁为界划分,门禁内部属于楼体建筑,玻璃门内外门禁设备属于航站楼管理部管理,登机桥门禁外的全部属于维护范围;
(2)设备与电源接口
强电以J1电箱为界,上口为航站楼管理部负责管理,J1电箱及下口由投标人负责。
(3)登机桥收费系统与信息部的接口
客桥收费系统以小间内客桥智能收费终端为界,上口为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收费终端(含)以下至登机桥由投标人负责管理。
2.3 服务内容:
(1)登机桥系统设备维修、维保、巡检:
a. 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包括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操作维修手册、系统总图、易损件和备件清单、主要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档案等,交由首都机场备案。
b.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完善的巡检、维护、维修制度,按照规定进行巡检、月检、季检、年检,并及时准确做好相应台帐,确保登机桥处于安全适用状态,并达到正常的使用寿命。
c. 抢修设备故障,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d. 结合T2自身特点及T2-A380登机桥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并提交飞行区管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应严格遵守。
e. 每个月月底提交下个月维保计划,每个月月初提交上个月维保计划的完成情况统计表。
f. 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或设备故障应及时解决,并严格执行通报流程。
g. 负责T2-A380登机桥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保证设备运行的正常及避免人为损坏。
h. 大风天气下,投标人按照《飞行区管理部大风天气保障预案》及设备抗风能力中要求对所管理登机桥进行保障。
i. 登机桥计费系统前端进行巡视,确保网络畅通。
(2)登机桥环境卫生及环境的管理。
a. 保持登机桥环境整洁(内/外):
监控登机桥内环境情况;从桥头旋转体开始,包括地面、墙壁、至机坪侧梯、卷帘门、遮篷、操作台的保洁。(投标人提供雪天应急计划作为附件);
b. 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作后现场及时清理;
负责维护维保的登机桥非旅客使用的部分保持清洁。
负责桥内地毯的更换、登机桥侧梯的清洁,提高雪天清洁频次(物料由投标人提供)
c. 照明装置的安装、清洁及更换
d. 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清洁及更换,确保设备处于适用状态。
(3)登机桥的安全管理。
a. 投标人有责任保证登机桥系统处于安全适用状态,避免发生任何对操作员、旅客或其他使用者造成伤害。
b. 维护维修工作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按以上要求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c. 如涉及施工,需符合首都机场相关施工管理规定。
d. 登机桥系统设备大修建议:
投标人应根据其承接维护维修保养各设备系统的设计标定及运行实时状态,按照登机桥质量标准与要求确保登机桥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及时合理地提出设备系统的大修计划建议书,报请招标人有关部门批准。
(4)备品备件管理:
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贮备充足的备品备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相关备品备件更换台账,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每月提交备品备件更换计划,并每月向招标人提交备品备件使用明细。
(5)按年度提交所辖6台登机桥第三方液压油品检测报告。
2.4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2.5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二
2.6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旅客登机桥维护服务项目(50万及以上)业绩。
2.7 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现场至少提供3名服务人员,至少有一人具备电气工程师资质。
3. 作业工具、材料
除非有明确约定的设备外,一切维护所需工具均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反光服。
4. 故障响应
24小时不间断服务。抢修设备故障,按招标方要求,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必须连续进行维修,直至故障排除完全恢复正常运行为止。抢修时间要求为:一般故障2个小时,重要部件损坏且需要更换相关部件情况,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以上时限要求均从招标人通报故障开始计算)。
5. 价格费用构成
该项目价格费用由以下部分构成:工资、福利费、工会费、保险、服装费、执勤用具、车辆消耗及维修费、工具租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参选人在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的市场设备价格、材料价格、人工价格、保险费、加班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及其它各种因素及其造成的成本变化以及未完全列举的一切费用;符合或满足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为参选投标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任何费用。此外,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限高价
此项目设限高价不得超过493333.33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超过此价格视为作废文件。
四、报名方式
自2017年02月10日起至2017年02月16日17:00止;
请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公司营业执照电子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范悦
电话:********950
报名邮箱:fany@bcia.com.cn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
2017年02月10日
附件一:飞行区T2航站楼A380登机桥维护服务要求
1. 日检及周检旨在确认登机桥各部分是否正常,日检及周检的内容如下:
检查部位 | 检查部位 | 检查方法及要求 |
接机口 | 内照明 | 亮度正常,无熄灭灯泡 |
警示灯 | 灯亮并闪烁 | |
旋转动作 | 平稳,无异声 | |
遮棚 | 收、开自如,无异常 | |
LCD显示器 | 正常 | |
监视器 | 正常 | |
自动调平装置 | 将自动调平投入,调平机构能顺利伸出,无卡滞 | |
行走升降装置 | 前进、后退及停止 | 通过操纵杆来实现,动作平稳 |
转向 | 通过操纵杆来实现原地转向和行走中的转向,动作平稳 | |
升降运行 | 动作平稳 | |
轮架角度及高度显示 | 与相应的动作对应一致 | |
轮胎 | 连接座及轮毂螺丝无松动 | |
活动通道 | 摄像机 | 表面清洁、工作正常 |
内照明 | 亮度正常,无熄灭灯泡 | |
导轮组 | 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 | |
旋转平台 | 旋转平滑,无异常声音 |
2. 月检及季检旨在发现隐患问题,以便对运动部分做出适当的调整,季月检及检内容如下:
检查部位 | 检查部位 | 检查方法及要求 |
接机口 | 旋转动作 | 手按行程开关旋转动作能自动停止 |
遮棚 | 自动停止功能正常 | |
侧壁卷帘 | 松紧度适中 | |
侧壁卷帘连接螺钉 | 无脱扣及松动 | |
自动调平装置 | 臂杆活动平滑,弹簧松紧适中,调平轮转动及行程开关的功能正常 | |
高度显示 | 准确 | |
橡皮缓冲垫 | 外形无异常变化 | |
控制箱内接触器和继电器 | 触点正常 | |
自动减速、自动停止装置 | 手按行程开关各功能正常 | |
紧急停止按钮 | 按下开关切断动力电源 | |
主要动作件的固定联接螺栓 | 无松动 | |
滚轮和轨道 | 无变形和异常磨损 | |
行走升降机构 | 升降立柱 | 在极限位置停止 |
升降立柱滑块 | 磨损程度(半年一次) | |
转向动作 | 至极限位置转向自动停止 | |
回转支撑和主轴 | 无异常现象 | |
外部接线 | 无破损、腐蚀 | |
固定螺栓(包括行走电机) | 无松动、脱落 | |
轮胎 | 无异常磨损 | |
轮架角度显示 | 准确 | |
制动 | 正常 | |
内立柱角焊缝 | 无裂纹 | |
行走支承架焊逢 | 无裂纹 | |
活动通道 | 伸缩运动 | 至极限位置行走自动停止 |
连接旋转平台的销子 | 正常状态 | |
导轮组和轨道 | 无变形和异常磨损 | |
电缆输送机构 | 电缆无破损、腐蚀,拖链无磨损 | |
渡板 | 铰链无异常磨损 | |
外部接线 | 无破损、腐蚀 | |
旋转平台 | 旋转动作 | 手按极限开关能立刻停止 |
侧壁卷帘联接螺钉 | 无松动、下垂 | |
外部接线 | 无破损、腐蚀 | |
与内通道的连接销 | 无异常磨损 | |
水密状态 | 无漏水现象 | |
侧梯 | 至机坪侧梯 | 整洁无异物 |
电气系统 | 各接触器、行程开关、光电开关、超声波开关 | 正常 |
线路绝缘电阻 | 大于2MΩ | |
润滑 | 各润滑点 | 按润滑表用推荐油品润滑各部位 |
3. 年检旨在了解登机桥的主要结构和运动部件及电控元件的工作状态和磨损情况,以进行必要的更换,年检除进行季检的内容外尚需进行下述项目的检查:
(1).检查所有传动件的磨损,并作必要的更换。
(2).检查登机桥的整体水密性。
(3).检查升降立柱滑块的磨损情况。
(4).检查所有驱动电机的绝缘和刹车片磨损情况,并作必要的调整。
(5).检查操纵台的电控元件。
(6).检查驱动桥各部位及所有驱动电机润滑油、脂的油位、油质,必要时加注或更换。
4. 其他维护说明
(1).登机桥的清洗:
内部清洗:包括地毯、窗户、外顶板和内顶装饰板和照明装置等,须经常性用清洗剂清洁,以保持清洁。
外部清洗:桥的外表面清洗,用低压喷洗器喷射清洁水和软性洗涤剂清洗,清洗建议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2).润滑:保持活动部件的正常运作,定期做如下润滑工作:(含在定检工作中)
转台
序号 | 润滑点 | 润滑剂 | 润滑周期 |
1 | 顶中心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2 | 顶托轮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3 | 通道铰轴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季度 |
4 | 回转支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5 | 张紧辊上下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6 | 辊筒上下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升降架
序号 | 润滑点 | 润滑剂 | 润滑周期 |
1 | 油缸顶连接销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季度 |
2 | 油缸低连接销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季度 |
3 | 尼龙滑块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1个月 |
轮架
序号 | 润滑点 | 润滑剂 | 润滑周期 |
1 | 铰轴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2 | 回转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桥头
序号 | 润滑点 | 润滑剂 | 润滑周期 |
1 | 顶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2 | 张紧辊轴承 | N32机械油 | 半年 |
3 | 滚筒轴承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半年 |
4 | 桥头转动链条 | 2#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 | 季度 |
附件二:飞行区维护项目综合考核规范
一、评价标准
(一)通用扣罚指标
考核内容 | 考核项目及标准 | 扣罚等级 | |
1. 人员到岗 | 1.1 | 人员数量、时间未按合同要求上岗,出现空岗、缺时情况 | E |
1.2 | 人员未按合同要求上岗,导致工期或实施周期未达到合同标准,对运行产生影响 | C | |
2. 车辆设备 | 2.1 | 车辆、设备与合同规定的条款要求不符 | E |
2.2 | 车辆设备未正常到位,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 | C | |
2.3 | 车辆、设备完好率低于98%(完好率的计算方法:故障时间/合同期内应作业时间) | E | |
2.4 | 车辆、设备出现漏油、自燃等运行不安全事件 | C | |
3. 人员岗位培训 | 3.1 | 投标人在飞行区工作人员,准入培训参加率不到100% | D |
3.2 | 作业单位没有对作业有关人员进行空防、消防和飞行区作业常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相关记录不完整,存在缺失 | D | |
3.3 | 投标人工作人员,接受飞行区安全培训考核,一次合格率低于95% | E | |
4. 证件管理 | 4.1 | 未按规定执行“上岗发放,离岗收回”的统一保管制度 | B |
4.2 | 未按规定建立证件收发记录或台帐记录不全 | D | |
4.3 | 员工未按规定将通行证佩带在胸前显著位置 | E | |
4.4 | 擅自进入通行证非授权区域,或工作完成后没有立即离去;造成影响的,将追加处罚 | D | |
4.5 | 因投标人管理疏忽造成证件丢失;或未及时办理证件延期、退证手续,影响到工作正常开展 | B | |
4.6 | 发现有转借、涂改、损毁通行证的行为 | B | |
4.7 | 发现通行证持有人有夹带或藏匿违禁物品、限制携带物品的行为 | B | |
4.8 | 违章证件管理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未持有证件情况下,进入飞行区内 | B | |
5. 施工作业台帐 | 5.1 | 进行不停航施工前,未按照《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行区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方案 | E |
5.2 | 未按照首都机场综合管理体系要求建立有关维护作业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 E | |
5.3 | 未建立或保存维护作业量相关台帐记录 | E | |
5.4 | 作业台帐不清,导致招标人无法进行检查、核查 | E | |
5.5 | 因投标人原因,影响招标人通过综合管理体系外部审核 | D | |
6. 安全管理 | 6.1 | 作业单位没有按照《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行区施工管理规定》要求进行作业申请而擅自进行作业实施 | C |
6.2 | 作业有关人员、车辆在作业实施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格的证件 | C | |
6.3 | 冒用他人驾驶证件在机坪驾驶车辆的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匹配的车辆 | B | |
6.4 | 没有获得飞行区管理部批准,作业有关人员擅自在作业场所进行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 D | |
6.5 | 作业有关人员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工作,或在飞行区内饮食、吸烟,包括在车辆的车厢内 | B | |
6.6 | 未获得飞行区管理部授权,作业有关人员擅自触动任何飞行区已有设施、装置及设备,如目视助航设施、消防设施等 | B | |
6.7 | 未获得飞行区管理部授权,作业有关人员使用明火及可能产生火花的设备 | B | |
6.8 | 车辆、设备未按规定配备数量充足的有效灭火器 | C | |
6.9 | 车辆黄色警示灯确实或安装位置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工作的 | D | |
6.10 | 车辆发动机处于开启状态时,黄色警示灯未开启 | D | |
6.11 | 作业有关人员、车辆、物资等未按核准的时间、出入口、路线进出作业现场 | E | |
6.12 | 作业有关车辆在机坪内超速行驶,或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停放 | B | |
6.13 | 作业有关车辆不清洁(例如轮胎不清洁),所载物料高出货车两侧围板,且没有稳固系妥 | E | |
6.14 | 作业所需物资、设备没有于核准的地点堆放 | E | |
6.15 | 作业现场存储危险品,且未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措施 | C | |
6.16 | 如发生飞行区已有设施、装置及设备损坏,或使用中的系统设备中断运作,或泄露有害化学品,或失火等异常情况,没有立即通知飞行区管理部 | A | |
6.17 | 对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延迟报告或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 A | |
6.18 | 作业实施过程中,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涉及飞行区道路的作业,没有配备适当的照明及防护装置并设标志 | C | |
6.19 | 在停航施工时,没有按照飞行区有关标准架设围栏或围板,在其上悬挂橘黄色小旗、安装障碍灯并保证其正常使用状态 | C | |
6.20 | 作业现场外围及出入口有杂物,逃生通道及消防门没有明显标志或被阻塞 | D | |
6.21 | 作业有关人员及车辆,没有遵守飞行区其它有关管理规定 | B | |
7. 责任事故 | 7.1 | 没有获得飞行区管理部批准,作业有关人员、车辆擅自进入跑道、滑行道、导航设备敏感区及Ⅱ类运行敏感区 | A |
7.2 | 作业实施过程中造成正在使用的导航、通讯线路等其他设施设备中断 | A | |
7.3 | 作业有关车辆与航空器发生刮碰 | A | |
7.4 | 作业有关车辆与其他车辆、设备、人员发生刮碰 | B | |
7.5 | 作业有关车辆、人员与航空器抢行,造成航空器中断滑行 | B | |
7.6 | 因维护作业原因导致飞机复飞事故(征候) | A | |
7.7 | 因维护作业原因导致航空地面事故(征候) | A | |
7.8 | 因维护作业原因导致飞行区火灾事故隐患 | A | |
7.9 | 因维护作业原因导致飞行区火灾事故(征候) | A | |
7.10 | 作业有关车辆在飞行区发生地面交通事故 | A | |
7.11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旅客重伤以上等级事故 | A | |
7.12 | 作业有关人员在飞行区发生因工致伤事件 | B | |
8. 环境控制及职业安全防护 | 8.1 | 作业运输过程中在飞行区遗漏物体,没有指定专人负责随时清扫和检查 | E |
8.2 | 作业现场不清洁,没有定期清理作业产生的废弃物、渣土及剩余物资等 | E | |
8.3 | 作业现场没有采取苫盖、洒水等防止扬尘的措施 | E | |
8.4 | 作业有关人员没有穿着带有反光条纹的、易辨别的工作服和符合要求的反光背心。 | E | |
8.5 | 投标人在接触危险品时,按规定采取劳动防护措施 | E | |
8.6 | 作业单位没有按有关法律、规例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品,并将其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 | C | |
8.7 | 作业实施中发生交通意外和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没有立即报告飞行区管理部,或没有协助飞行区管理部进行事故调查 | B | |
9. 其他 | 9.1 | 机场其他运行管理、维护保障或空管部门对作业单位工作有投诉 | B~D |
(二)项目质量扣罚指标
旅客登机桥维保项目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罚标准 | ||
1. 故障维修指标 | 1.0 | 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并且达到使用要求。 | ||
1.1 | 因维护责任原因,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大于30分钟小于60分钟; | C | ||
1.2 | 因维护责任原因,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大于60分钟小于120分钟; | B | ||
1.3 | 因维护责任原因,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大于120分钟小于180分钟; | B | ||
1.4 | 因维护责任原因,设备故障维修时间大于180分钟; | A | ||
2. 维保指标 | 2.0 | 按设备维保要求进行维保,确保设备完好。 | ||
2.1 | 未制定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维保工作方案; | B | ||
2.2 | 未按维保工作方案进行维保作业; | C | ||
2.3 | 未建立维保工作台账; | B | ||
2.3 | 未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 | B | ||
2.4 | 未按设备运行质量标准要求及时更换零配件。 | D | ||
2.5 | 未经招标人审核同意,随意改变设备运行模式及对设备系统改造。 | A | ||
2.6 |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设备维保计划。 | C | ||
2.7 | 未在维保计划时间内进行维保作业。 | C | ||
2.8 | 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人的整改通知单进行回复和整改的; | C | ||
2.9 | 维修人员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 C | ||
2.10 | 因维护不及时,设备表面及零部件有破损现象。 | B | ||
2.11 | 因维保工作影响航班正常运行。 | C | ||
2.12 | 维护保养设备及排除故障时未设立明显的警告标示。 | D | ||
2.13 | 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挪用或损毁招标人固定资产设备。 | C | ||
2.14 | 由于疏忽管理而造成的设备故障。 | B | ||
2.15 | 发生故障后无故不能及时处理。 | C | ||
2.16 | 责任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丢失。 | C | ||
2.17 | 因维保工作不力,造成所有登机桥每月故障总数1次。 | C | ||
2.18 | 因维保工作不力,造成所有登机桥每月故障总数2次(含)以上。 | B/A | ||
2.19 | 吊挂类设备安装不牢固而又不采取改进措施。 | E | ||
2.20 | 瞒报、漏报影响运行的设备故障。 | A | ||
2.21 | 设备发生故障的日期、时间、处理情况信息记录不完整。 | B | ||
2.22 | 设备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案没有书面报告。 | B | ||
2.23 | 设备维保及备件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 | D | ||
3. 安全指标 | 3.0 | 不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事故。 | ||
3.1 | 因投标人原因发生火灾事件。 | A | ||
3.2 | 投标人维保原因造成设备报废、系统瘫痪事故。 | A | ||
3.3 | 因投标人维护责任原因造成旅客及工作人员受伤或死亡。 | A | ||
3.4 | 因投标人责任原因造成机场设施损伤。 | A | ||
3.5 | 因投标人责任原因造成航空器损伤;或未能做好登机桥的维护维保维修工作使登机桥造成航空器损伤。 | A | ||
3.6 | 因投标人责任原因造成其他不安全事件 | C-A | ||
3.7 | 因投标人责任原因对机场运行造成影响 | C-A | ||
4. 服务指标 | 4.0 | 不因设备维保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和旅客投诉。 | ||
4.1 | 当有专机保障时,保障人员提前2小时对所涉及区域的设备进行保障,因登机桥设备原因影响专机保障。 | A | ||
4.2 | 当有要客保障时,保障人员提前1小时对所涉及区域的设备进行检查,因登机桥设备原因影响要客保障。 | A | ||
4.3 | 因维保原因造成旅客投诉 | D | ||
4.4 | 未按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 E | ||
4.5 | 因登机桥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20分钟以内。 | B | ||
4.6 | 因登机桥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20(含)-60分钟 | B/A | ||
4.7 | 因登机桥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60以上(含)分钟 | A | ||
4.8 | 未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工作 | D | ||
4.9 | 应急保障 | 应急程序启动未达到保障率100%。 | C | |
接到应急程序启动指令时到达现场时间超过5分钟。 | B | |||
执行应急程序任务时不听从招标人指挥 | B | |||
5. 其他指标 | 5.1 | 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检查的规定及要求配合招标人进行设备定期年检。 | B | |
5.2 | 未经招标人认可,在设备抢修或日常维保中擅自拆卸、使用运行设备。 | B | ||
5.3 | 设备零部件达到使用寿命而继续使用事件。 | C | ||
5.4 | 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理备件库存。因备件原因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 B | ||
5.5 | 环境卫生不符合招标人标准。 | E | ||
5.6 | 设备及零部件的未按规范进行清洁作业。 | E | ||
5.7 | 维修、维保工作完成后,需将设备恢复到正常运行的工作状态,未对现场进行清理。 | E | ||
5.8 | 维修、维保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废料、废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未按照国家相应标准进行处理。 | D | ||
6. 加分标准 | 6.1 | 作业过程中,发现影响运行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招标人。 | +A | |
6.2 | 协助招标人推进旅客登机桥的技术升级项目,提出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 | +A | ||
6.3 | 全年所有客桥未发生故障 | +A | ||
说明: A类:发生A类事项投标人须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招标人根据情节轻重扣罚人民币8万元以上;根据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B类:发生B类事项投标人须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扣罚人民币4万~8万元;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以上影响运行安全问题,根据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C类:发生C类事项投标人须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扣罚人民币1万元~4万元,并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D类:扣罚投标人人民币5000元~1万元; E类:扣除投标人人民币1000元~5000元 +A类为加分项,奖励投标人人民币1000元~5000元。 因投标人设计缺陷或维保责任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死亡的,或航空器受到损伤的,涉及到经济赔偿的,投标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二、工作质量评价制度
(一)责任模块检查
1、当班监管员负责维护工作日常检查,依据本“规范”中评价标准的内容,将服务工作的相应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2、模块助理或主管人员,每月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三次,检查内容依据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及设备维护手册等内容进行,检查结果经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确认。
3、模块每月汇总上述检查情况,将有关单据交由综合业务模块备案,作为后续分值计算和服务评价的依据。
(二)部门级检查
1、招标人指定综合业务模块或安全模块进行不定期抽查,每个合同年度不少于6次。
2、检查内容同样依据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及设备维护手册等内容进行。
(三)工作质量360度测评
1、评价类型包括实施中评价、年终评价、到期评价。
2、项目所属模块,由1名业务经理、1名主管人员和1部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助理或班长,共同进行评价,总分值为70分,个人所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依次为5:3:2。
3、综合业务模块,评价总分值为15分。
4、运行管理模块,评价总分值为15分。
5、项目评价总分值由上述三部分分值累加而成。即:总分=所属模块合成分+综合业务打分+运行监控打分。
6、日常检查的加减分项由综合业务模块负责汇总,并首先从综合业务、运行监控负责评价的30分中进行扣罚。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