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淡水水产所淡水渔业及水域监测财政专项招标公告
省淡水水产所淡水渔业及水域监测财政专项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省淡水水产所 委托,就淡水渔业及水域监测财政专项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唇(鱼骨)、黄尾密鲴标志鱼 | 9.0 | 万尾 | 26.5 | 各4.5万尾,要求荧光标记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及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浙江省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13:30 。
七.投标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3月6日,13:30 。
九.开标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 5、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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