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标公告
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0006-001 | 所属地区 |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 | ||
建设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
工程地点 | 围场县城东环路东、县法院南。 | ||
建筑面积 | 1999.46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图纸与清单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936.58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8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吕玉影 | 联系方式 | 182*****117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2-13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2-17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2-17 17: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并核准,批复号:围发改字【2016】238号。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 建设地点:围场县城东环路东、县法院南。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总建筑面积1999.46平方米。其中:防护单元1819.84平方米、坡道179.62平方米;设出入口2个,设置地下停车位13个,其余位置为储藏室及相关功能室。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基础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936.58万元; 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图纸与清单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17:00时,必须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人应提早到达开标地点早作准备,因未能缴纳招标文件费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4.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信息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邓淑杰 电 话:136*****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玉影 电 话:182*****117 2017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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