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埇桥区人民政府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埇桥区人民政府授权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现采购人委托江苏鸿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 2.采购编号 SZYQCG-******* 3.项目概况 3.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运一体化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埇桥区汴河以南除城区及三八、城东街道部分区域以外的生活垃圾清扫收运,主要设施是乡镇中心区和农村地区的环保深埋桶存贮式垃圾收运站。 3.2项目总投资及服务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约4206.42万元,主要服务内容是埇桥区汴河以南除城区及三八、城东街道部分区域以外的生活垃圾清扫收运。 3.3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提供符合行业标准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运系统。项目的建设运营,能够减少生活垃圾对埇桥区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污染,避免垃圾对自然景观的不良影响,减少和清除疾病的传播源,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彻底改变全区镇容村貌,推动埇桥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改善投资环境。 3.4采购内容 本PPP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 本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成交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与政府指定出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指定出资人宿州市埇桥区城投公司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为10%,在项目合作期内,如有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引导性基金、开发性金融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等可进入项目资本金的资金安排,项目公司股东会应无条件作出决议同意调整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但应保证政府指定出资人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超过50%,以符合财政部的规定)。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采购人签订协议,承接成交社会资本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公司运营且不接受项目公司委托第三方运营。合作期满、政府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费的支付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除项目收益外,其他项目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5 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的PPP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合作期为16年,因项目公司需租赁存量资产用于运营,项目边建设边运营,因此本项目不计建设期,运营期为16年。 3.6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即政府购买服务。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4.1 经营资格 4.1.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4.1.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垃圾清扫、收运等相关服务。 4.2 资质要求 4.2.1 申请人具备城市清洁服务类或垃圾收运类一级(A级、甲级)资质证书。 4.3 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清扫、收运服务业绩。 4.4 信誉要求 4.4.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2 申请人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3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4.4.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 其他要求 4.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招标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4.5.3本项目前期PPP咨询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公开招标。 5.资格预审获取方式 5.1自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6日自行登录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交易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开标当日以现金方式至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财务室(宿州市淮海路31号东方宾馆北三楼)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并持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收据原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3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17年2月6日前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 ********)。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 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本单位将参与贵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汴河南)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城乡一体化PPP项目于2017年1月20日公告、2017年2月16日进行资格预审的采购编号为SZYQCG-*******的资格预审,已在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该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 联系电话: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9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宿州市淮海北路东方宾馆北三楼)。 6.2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ggzx.cn)发布。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ggzx.cn)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主任 电话:181*****01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传雨 电话:025-******** ,187*****359 2017年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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