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市棚户区建设施工、、设计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16年城市棚户区建设施工、、设计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采购、设计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采购、设计总承包(EPC)由克发改字【2016】22号、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上级无偿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EPC模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克什克腾旗2016年经棚镇经六街、经七街、蝴蝶沟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采购、设计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中心区域,北至经七街,南至经六街,西至滨河路,东至应昌路。

2.3、招标规模:占地面积3146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51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不超过75米。

2.4、建设内容:地上建筑面积5881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2300平方米,首层车库小棚建筑面积246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9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700平方米。

2.5、计划投资额:26048.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费6099.36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即采用施工、采购及设计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主体、装饰、安装等)、装修、照明、智能化工程、室外管网、配套附属工程、硬化绿化工程等,以及以上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编制初设概算文件等)、采购(施工材料)、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2.7、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市级优质工程。

2.8、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原材料采购)、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承包商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3.4、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4.1、施工企业: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项目建造师(2人)及安全员(3人)同时到场并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本人身份证;

②项目建造师本人身份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③安全员本人身份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考核证书;

④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⑥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2人、技术员-房建专业2人、施工员2人、质检员2人,安全员3人】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建造师的B类安全考核证,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⑦联合体协议书;

⑧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设计企业:由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人本人到场并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

④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或一级设备师并携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⑥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3、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地点在克什克腾旗财政局一楼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分公司。

4.4、受理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分公司

联系人:陈映羽

联系电话:****-*******

4.5、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克什克腾旗财政局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联系人:程龙

联系电话:187*****21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分公司

联系人:陈映羽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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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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