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图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办公场所绿化租摆及室外绿化养护项目(重)招标公告
温州图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办公场所绿化租摆及室外绿化养护项目(重)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就温州图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办公场所绿化租摆及室外绿化养护项目(重)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人:温州图盛控股集团公司物资分公司
1.2 需求单位:温州图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温州图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7年办公场所绿化租摆及室外绿化养护项目(重)概况详见下表:
2.1项目概况: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标1包1 | 电力大厦等地点的绿化租摆及室外绿化养护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 按需方要求 |
标1包2 | 鹿城分局等地点的绿化租摆及室外绿化养护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 按需方要求 |
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以下相应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从事绿化养护或租摆等相关业务范围;
3.必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相应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9.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 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明到温州鹿城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412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2投标人应按下列开户行及银行帐号支付所购招标文件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
标书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标
收款单位
开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报名时请提供税务登记号)
五、截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3月7日上午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附属楼二楼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
2017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PCP供应商服务平台”和“中国”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412办公室
邮编:32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温州图盛控股集团公司物资分公司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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