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城西箐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庆县城西箐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经云国土资环[2016]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鹤庆县城西侧
2.2项目概况:鹤庆县城西箐泥石流位于县城西侧,沟口毗邻主城区,危险区范围主要为沿沟两岸预测最高泥位线以下区域和弯道超高可能淹没的区域,确定的泥石流危险区面积为0.25km2,,危险区+影响区面积0.55 km2。根据确定的泥石流危险区范围,城西箐泥石流目前直接威胁3户11人、威胁库容31.6万m3老水厂水库(鹤庆县景观用水供水水源地)、威胁耕地、林地400余亩,威胁财产2050余万元。
2.3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拦标价
*******.23元。
3.投标人资格及其它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8.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3.9.其它要求: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8号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12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庆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杨股长
电 话:
087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江东时代花园二期二环东路下河埂时代花园A幢20层2001号联 系 人:
普工电 话:
183*****5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