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6-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已由通市发改审批以关于调整新建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6]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HC-JLZB-2016-610;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含安装工程;
2.4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综合馆,最大跨度为2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公寓楼,五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890平方米。新建大门、围墙、河坝改造、景观、绿化、硬化场地、道路、灯光系统、各种拓展训练场、地下给排水管网、地下供电管网;
2.5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2017年9月15日;
2.6 建设地点:通化市东昌区长流村窟窿杨树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人员要求: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近三年财务(2013年、2014年、2015年)状况不亏损;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限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企业信息登记,并能被查询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02月14日—2017年02月20日(每日的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3号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化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佟江路35号
联 系 人:王均三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 系 人:孙兰东
电 话:188*****61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日 期: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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