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林政资源管理站移动节柴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林政资源管理站移动节柴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林政资源管理站的委托,对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林政资源管理站移动节柴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林政资源管理站移动节柴灶采购项目

二、招标合同编号:2016DF-CGXM-155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大财农【2015】142号;大财农【2016】89号)

四、采购预算:301000.00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移动节柴灶

材料:铸铁加铁板

长宽高:480mm *420mm *460mm

热效率:40.5%

蒸发速度2.146℃/分钟

升温速度7.02℃/mm

铁板厚度:≧1.5 mm

重量:30kg

平型分火盖大中小锅均可:最大锅60cm,燃烧室用铸造件,灶体用铁板冲压、焊接,可控制火力大小,具备高效、节能、环保、低碳、减排、实用、安全、移动方便,具有二次供氧的功效。外观美观、整洁。

700

301000.00

六、实施期限:从签订合同起10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凡在国内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自行承诺原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8.1报名时间: 2017 年 2月 14日至 2017 年2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14:30~17:00,逾期恕不受理。

8.2报名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中段宾川县地方税务局旁)。

8.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文件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九、开标时间: 2017 年 3月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林政资源管理站

办公地址:宾川县州城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 吴玉华

联系电话:139*****055

(二)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4号财智心景大厦24楼2415室

联系人:黄绒

联系电话:159*****533

2017年2月14日

标签: 节柴灶 移动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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