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配电改造、分户二次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配电改造、分户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拟对恩施市地方税务局配电改造、分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 6日至2017年2月13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报名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人数,现对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地方税务局配电改造、分户项目
二、项目编号:HBXC—ESZB—17004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地方税务局配电改造、分户、入网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该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四、项目预算:约110.8319万元
五、合格申请人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申请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负责人。
4、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5、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规定,申请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 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9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3月9日14时00分,恩施市市民之家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开标室
十三、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民族路5号
联系人:贺新胜
联系电话:139*****1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B座1404室
联系人:饶永红
电 话:0718—*******
邮 箱:********6@qq.com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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