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南疆钻井队供水运输招标公告
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南疆钻井队供水运输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南疆钻井队供水运输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南疆钻井队供水运输 | ||||||||||||||||||||||||||
项目编号 | ****-*******-WOPC-*******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在南疆的所有钻井队供水运输。实施地点: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在南疆的所有钻井队施工区域,南疆区域(塔里木、大庆、塔河油田),包括库尔勒、库车、阿克苏、和田、喀什、阿图什等地。 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在南疆的所有钻井队,需要提供供水运输服务。2017年在南疆区域施工的钻井队26支,计划开钻43口井,其中塔中20口,库塔23口。标段(标包)划分:2个,分塔中区块:库塔区块。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普通运输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能够同时提供8台及以上供水运输服务,并且车辆及其水罐等附件完好。(3)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提供车辆有效年检资料。(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15日 19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康都时代花园11号楼1单元10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不少于8个机动车行驶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康都时代花园11号楼1单元10楼)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第二勘探公司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塔中区块提供人民币4万元人民币;库塔区块提供人民币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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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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