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街弘泽大街违法停车摄录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华明街弘泽大街违法停车摄录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明街弘泽大街违法停车摄录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华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采购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华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明街弘泽大街违法停车摄录系统工程,为有效解决弘泽大街停车秩序混乱、治理难度大、道路拥堵、事故频发、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等问题,在弘泽大街引入“交通违法停车自动摄录系统”,项目总投资额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弘泽大街
2.3招标范围:高清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采购安装、中心平台及存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网络设备安装调试、视频监控立杆及管网工程、取电协调和光纤链路敷设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2.4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招标内容,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在天津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分公司且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的支持性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在津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满足用户需求的路口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镜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原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在有效期内;
3.1.5由于系统安装调试后要接到交警东丽支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平台,并与该平台实现对接,投标人需提供与该平台无缝对接的证明文件;
3.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谈判和服务的能力;
3.1.7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不当竞争等恶性事件;
3.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3.3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来(2015月1日—2017年至今)在天津范围内在天津地区范围内已完成同类公安交警系统行业安防电子设施项目业绩;
3.3.2投标人在天津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常驻机构,具备日常维护和整修能力;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在天津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的支持性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在津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满足用户需求的路口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镜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原件、与交警东丽支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的证明文件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B座二层206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各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2月13日8时30分至2017年2月17日16时 0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16时 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在天津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的支持性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在津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满足用户需求的路口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镜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原件、与交警东丽支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的证明文件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B座二层206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7.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8、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是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天津市滨海华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建设方、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华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负责人:魏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社区服务中心206-209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王喜维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2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杨工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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