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轨招标公告
钢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CITC05N62DB-00007
1.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 材料名称:钢轨。
钢轨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50kg/m、25m无孔轨 根 1960
2 50kg/m、25m有孔轨 根 706
3 50kg/m、12.5m有孔轨 根 226
4 43kg/m、25m标准长度钢轨 根 66
供货和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局限于:材料制造与采购、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买方监试、监造的安排、材料安装过程中的指导及配合、现场试验、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3. 本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出具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或者提供从合法、正规的经销渠道取得所投标货物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下列文件:
A、制造厂商的质量保修承诺文件(复印件);
B、投标产品的产品介绍、说明书;
C、投标人认为对其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5. 合格投标人可于2005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 ,下午2时-4时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以1,000.00元人民币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 投标文件必须在2005年8月10日9时之前递交到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以收到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5%。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定于2005年8月10日9时,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7层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业 主: 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东北办事处)
邮 编:130061
联 系 人:胡学彬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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