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型城镇化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汉川市马口镇新型城镇化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J0214-68汉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马口镇新型城镇化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川发改行审【2016】18号文,项目业主为汉川市金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汉川市金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汉川市马口镇新型城镇化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汉川市马口镇
总投资额:2487.41万元
计划工期:360天
建设规模:本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沿河大道和道路刷黑两个部分:沿河大道为新建道路,长约1.2km,断面为12m宽,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监控、绿化等工程;道路刷黑包括道路路面加铺沥青,铺设面积约为21816平方米。
招标范围:新建沿河大道的路基、路面、边坡防护与排水、照明、交通监控、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主设计师为高级工程师。
3.3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独立完成不少于三项(含三项)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设计、施工、EPC业绩)。
3.4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2 月15日9时00分00秒至2017年2 月19 日17时30分00秒前登录汉川招投标系统互联网客户端,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使用在线电子标书客户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合格后从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
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
行号:********5113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资料费的交纳方法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物资大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号,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
7.2 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未缴清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套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金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马口镇附近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158*****80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联 系 人:史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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